双鸭山:举全市之力激活“一池春水”

2019-12-20 15:11:46|来源:双鸭山日报|编辑:吕丹丹|责编:赵滢溪

  原标题:举全市之力激活“一池春水”

  对于辖区内石墨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双鸭山市委市政府非常重视,早在2017年召开的市委十一届二次全会上,双鸭山市就确立了将石墨及新材料产业打造成推动双鸭山市经济转型发展的“七大主导产业”之一的战略构想,成立了双鸭山市推进石墨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议事协调机制,并组建了双鸭山市石墨产业规划发展服务中心。在去年召开的市委十一届三次全会上,双鸭山市更是将石墨及新材料产业列为全市重点发展的“五大产业链条”之一来抓,致立于将“黑金”资源打造成支撑双鸭山市加快转型、高质量发展的战略性支柱产业。

  双鸭山市全面推进石墨新材料产业发展和服务体制建设,在产业政策、配套基础上狠下功夫,先后制定出台了《双鸭山市石墨产业推进工作方案》《双鸭山市石墨深加工(提纯)产业园区建设推进工作方案》及《双鸭山市生产加工产业项目扶持办法》。同时,围绕支持民营经济发展、金融支持实体经济、扶持生产加工型企业、柔性引进人才、促进就业创业、规范涉企执法检查“六个方面”制定了优惠政策。

  建立起专家顾问团队,为全市石墨产业发展提供技术支撑。2017年4月,聘请哈尔滨工业大学、黑龙江科技大学、黑龙江省冶金设计规划院的专家担任双鸭山石墨产业发展专家顾问,先后为双鸭山编制了《双鸭山市石墨矿资源规划》和球型石墨项目建议书、负极材料项目建议书和柔性石墨项目建议书。同时与中国石墨产业发展联盟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建立双鸭山市石墨产业智库,夯实产业发展科技基础。

  为进一步加强资源的有效开发利用,特委托苏州中材非金属矿工业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两规合一”、高起点规划编制了《黑龙江省双鸭山市石墨产业发展规划》和《黑龙江省双鸭山市石墨产业园控制性规划》,初步确立了“1473”的发展思路。“1”即建设1个产业园区——双鸭山市石墨产业园;“4”即培育采选及综合利用、新能源、新材料、石墨烯4大产业板块;“7”即发展高纯石墨、锂电池负极材料、新型涂覆材料、新型建材、导热材料、石墨烯材料、尾矿综合利用7大产业链条;“3”即实现新能源汽车、新型建材、电子信息材料3大“石墨+”产业集群。到2024年底,全市石墨产业产值力争突破50亿元;到2029年底,力争突破120亿元,培育产值超20亿元的企业1家,超10亿元的企业5家,超5亿元的企业5家。同时,建立石墨创新孵化中心,建成2个省级以上技术中心,力争建成1个国家级技术服务平台。

  为给石墨产业集聚发展提供保障,特在双鸭山市经济开发区内规划辟建了新材料(石墨)产业园区,园区现代化基础设施建设基本完成,各项功能完备,土地资源充足,能够满足项目入驻的需求。近期与深圳正威集团开展深入洽谈,深度开发双鸭山市石墨资源,谋划全产业链发展,目前已经达成初步合作意向。

  为了理清工作思路,找准主攻方向,明确发展重点,在近日召开的双鸭山市石墨产业发展论证会上,来自全国各地的专家学者和企业代表汇聚一起为我市产业发展把脉问诊、传经送宝,坚定了双鸭山市石墨产业发展的决心和信心。

  在这次会上,针对石墨产业发展,双鸭山市委书记宋宏伟在讲话中强调,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到石墨产业是极具发展潜力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积极引进一批关联度大、产业链长、具有核心竞争力的战略投资者和龙头企业,实现集群发展。要聚集一批懂产业发展、有工作能力的专业化人才队伍,为双鸭山市石墨产业发展提供人才支撑。要聚力科技攻关,在引进外脑上下功夫,建立强大的专家顾问团队,构建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用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确保我市石墨产业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水平开发利用。有关部门要认真梳理、深入研究各位专家学者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对双鸭山市石墨产业的比较优势和短板弱项做到“心中有底”,对支持产业发展的政策、资源、环境做到“心中有数”,对未来发展目标和方向做到“心中有谱”,进一步修订完善石墨产业发展规划和石墨产业园区规划,促进石墨资源有序开发和高效利用,把资源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经济优势、发展优势,把我市石墨产业打造成有规模、有竞争力的战略性支柱产业。 (记者 杨军)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