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兴安岭加格达奇区“新四诊法”整治作风顽疾

2019-11-22 09:04:37|来源:人民网|编辑:吕丹丹|责编:赵滢溪

大兴安岭加格达奇区“新四诊法”整治作风顽疾

加格达奇区委书记何培信深入曙光街道党建联系点开展“走流程”活动。李胜敏 摄

  大兴安岭加格达奇区通过让领导干部“身入”一线、“心至”群众,采取望、闻、问、切“新四诊法”查找办事流程之弊、感受百姓办事之难、革除工作作风之疾。

  望风知疾。加格达奇区区委常委带头“走流程”,着力从办事源头查找作风建设隐性环节,采取“一望”单位整体工作作风,“五看”干部职工出勤率、上岗率、迟到率、服务率和群众满意率,重点在作风形象上找差距、抓整顿。通过开展即时体验医保核销、就业创业证办理流程,全程体验自助办税、广告牌匾审批等20余项服务流程,对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等作风制度落实情况,进行明查暗访15次。其他处级领导结合职责分工,以普通办事人员身份,深入分管战线、包片单位31人次,定期、持续体验办事流程,共查找出问题46个,提出整改意见48项,立行立改问题32个。

  基层各窗口单位“一把手”严格执行走流程、坐窗口制度,通过设咨询台、当办事员、接待群众等实战演练方式,为本单位部门干部职工改进作风、强化服务、树立形象当示范。

  闻听口碑。加格达奇区推行领导干部“走流程”增脚力、看眼力、练听力实践制度,通过听群众反映率、看群众满意率、闻群众口碑评价等形式,全面了解掌握基层实际情况。针对居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拆违遗留建筑垃圾堵塞交通、居民楼污水管道断杠等问题,政府主管领导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办公,组织环卫、市政、住建等部门人员立即整改解决。

  为实现项目审批“提速增效”,行政许可部门优化项目初审、联审、审定程序,及时完成审批项目127个,并通过设立4个营商环境测评点,特邀13名监督员等惠民举措,受到社会好评。目前,服务中心限时办结率和即时测评群众满意率均达100%,营商环境得到全面提升。

  问政求解。加格达奇区创新开展“现场问政”活动,四大班子和基层领导干部结合实际工作,主动到农村扶贫一线走流程,问贫困户“两不愁三保障”政策落实情况;到西小河拆迁现场走流程,问养殖户搬迁情况;到城建施工现场走流程,问工程进度情况;到拆违控违现场走流程,问整改落实情况150余次。

  加格达奇城区内有12个室外集贸市场及数量众多的废品收购站,长期积累存在的私接乱建、占道经营及脏乱差等问题,不仅成为市容顽疾、饱受诟病,且存在严重的消防安全隐患。加格达奇专题调研会商、专项部署推进、持续整治攻坚,制定《整治规范室外集贸市场推进工作实施意见》《落实政府双十工作集贸市场规范管理的通知》,编制集贸市场网点规划,街道、市场监督、执法、公安、消防、司法等责任单位部门采取入户政策宣讲、下发整治通告、联动执法等有力措施,成功取缔了嫩源街、鸿滨等6个室外集贸市场、209个临时摊点,累计拆除违建棚室116个3390余平方米。

  切脉施策。加格达奇区把“走流程”作为发现服务短板、解决百姓难题的有利契机,各级领导干部通过“走流程”,查找发现了基层窗口单位服务制度不完善、工作流程不优化等120余项突出问题,主动帮助基层“把脉会诊”,研究对策良方。

  加格达奇区委书记“带头问政”,第一时间到党建联系点,亲身体验办事流程,逐窗逐人询问办理事宜,帮助街道在流程再造、制度设计、工作措施上找不足。针对街道社区在城市党建中核心作用发挥不强问题,提出开展“有事您说话”主题实践活动的全新思路,要求街道社区从为群众办小事好事着手,全面提高抓党建、抓治理、抓服务能力水平。政府区长集中到中小学校调研“走流程”,要求教育部门严格推行“办事不求人”和“七零承诺”法阻断问题源。

  同时,加格达奇区委充分发挥政治巡察“走流程”作用,发现各党委、党组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5方面8个问题41种表现形式,对存在问题的党委、党组负责人及相关责任人践行“第一种形态”,对工作中不担当、不作为、监管不力的进行处分,通过望、闻、问、切“新四诊法”整治作风顽疾,取得了明显实效。(焦洋 林晶 董秉峰)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