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中央大街设立小型消防站

2019-11-07 09:41:57|来源:哈尔滨日报|编辑:吕丹丹|责编:赵滢溪

  原标题:中央大街设立小型消防站 全市规划三年建设73处

  11月6日上午,哈尔滨市消防支队在中央大街举行“119消防宣传月”启动仪式,中央大街小型消防站揭幕仪式同时举行。根据《哈尔滨市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规划(2019-2021)》,哈尔滨市规划三年建设小型消防站73处。哈尔滨市委副书记、哈尔滨新区党工委书记代守仑参加活动。

  中央大街小型消防站位于上游街36号,紧邻中央大街,该小型站室内共有两层,总建设面积415平方米,能够辐射0.71平方公里范围内的灭火及抢险救援任务,所辖消防安全重点单位11家、九小单位场所800余家。小型消防站配备队员14人,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小型消防车2台,个人防护装备28件套、器材装备60余种。

  今年以来,我哈尔滨市把消防安全作为护航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民生工程,落实消防安全责任,整治各类火灾隐患,全市消防总体形势平稳可控,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加快哈尔滨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发挥了积极作用。

  在仪式现场,哈尔滨市消防支队还设置了“全灾种、大应急”消防装备展区,展示了“搜救犬演练区、地震救援装备展、石油化工类事故处置展、灭火作战装备展、防护装备展、水域救援类装备展、通信保障类装备”等七个模块的救援装备。(田宇光 记者 刘姝媛)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