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政务服务事项“一网通办”

2019-10-14 08:58:32|来源:黑龙江日报|编辑:吕丹丹|责编:赵滢溪

  近日,大庆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大庆市“一网通办”服务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明确“一网通办”的主要原则和实施范围、网上办事的基本流程和操作方法、政务服务信息互认共享机制、申请人和政务服务机构人员的违规行为及处理办法等内容。

  《办法》明确,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者涉及国家秘密等情形外,全市政务服务事项全部纳入大庆市政务服务网集中办理。申请人通过大庆市政务服务网申办事项的,应先通过统一身份认证平台进行实名认证注册登记,全市范围内通用。预约办理政务服务事项的,申请人按照预约时间到行政服务中心办理。“网上办事”包括全流程网上办理和半流程网上办理两种服务模式。其中,全流程网上办理,群众和企业仅需在线提交电子申请材料,政务服务机构受理后在承诺期限内办结,制发电子证照或加盖电子印章的文书、文件等电子材料,也可根据群众和企业的要求制发纸质证照、纸质文书等,并结合当事人需求邮寄送达或由综合出件(传件)窗口发放。半流程网上办理是办事过程线上线下相结合。群众和企业线上提交电子申请材料后,政务服务机构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预审,通过后群众和企业线下提交相关材料或亲笔签名,综合窗口经核对无误后受理,按承诺件或即办件流程办理、出件。申请人选择线上申请的,合法有效且能够识别身份的电子申请材料与纸质申请材料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可作为办理政务服务事项的依据,各级政务服务机构不得要求申请人提供纸质材料。

  《办法》还指出,建立政务服务信息互认共享机制,综合窗口在政务服务中应优先使用和互认来源于数据共享平台的共享信息。数据共享平台可以获取或校验的信息,政务服务机构不得要求申请人重复提供。如申请人办理事项时提供虚假申请材料、信息或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事实的,批量重复申办同一事项、在申办表单中填写不符合文明规范要求信息等行为,属于恶意投诉、评价及其他不诚信或恶意行为将被纳入网上办事“异常名录”,这类人员再次网上申请办理政务服务事项时,政务服务机构应重点审查。

  此外,政务服务机构工作人员如存在不按要求履行或不正确履行网上办事职责,存在弄虚作假或隐瞒事实情况,违反政务服务数据使用相关规定,造成数据泄露或用数据牟利等行为,有关部门将责令其改正,情节严重的将被依法依规追究责任。(徐卫 记者 李飞)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