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俄金融联盟:系紧金融纽带 架起中俄“金桥”

2019-09-25 08:57:15|来源:中央广电总台国际在线|编辑:吕丹丹|责编:赵滢溪

  国际在线黑龙江频道报道(于灵爽):8月22日,中俄双方共同发布的《第八次中俄财长对话联合声明》(简称《联合声明》)中,哈尔滨银行与俄罗斯联邦储蓄银行共同发起成立的“中俄金融联盟”被写入《联合声明》第十条。中俄双方欢迎中俄金融联盟为中俄项目合作提供融资支持,推动中俄跨境金融合作。这是中俄双方官方对该联盟的高度认可。近日,国际在线黑龙江频道走进哈尔滨银行,深度探秘中俄金融联盟的“前世今生”。

  应运而生 打造中俄跨境金融合作平台

  2014年10月,中俄两国央行签署了1500亿元双边本币互换协议。在此基础上,中俄两国商业银行、金融投资机构等纷纷探索、试水新型合作方式,有力地促进两国经贸合作发展。金融合作,已经成为中俄经贸合作提速升级的突破口。

  2015年10月15日,由哈尔滨银行与俄罗斯资产排名第一的俄罗斯联邦储蓄银行牵头发起设立的非盈利性、开放性跨境金融合作组织——中俄金融联盟应运而生。截至目前,联盟成员数量由初始的35家发展为72家。其中,中方成员34家,遍布全国19个省、25个市;俄方成员38家。联盟成员涵盖银行、信托、基金、保险、资产管理公司、融资租赁、行业协会、评级机构、咨询公司等十多类金融机构。

图片默认标题_fororder_图片7_副本

中俄金融联盟第三届成员大会合影 供图 哈尔滨银行

  中俄金融联盟是中国和俄罗斯最大的非官方金融联盟,也是中国和俄罗斯最大的非官方的金融信息交流合作平台。金融机构差异性和互补性是金融同业合作的基础,融入了跨国元素的金融平台有利于加强国际金融机构之间的信息和沟通,从而更好地利用金融机构之间的异质性挖掘同业合作空间、拓展各方金融服务链条。

  提档升级 助力更多中国企业“走出去”

  作为国内首个中俄金融机构合作交流平台,中俄金融联盟始终以“建立中俄经贸往来高效发展有利机制、促进中俄金融合作的全面发展,推进中俄两国经济主体本币结算”为主要目标。联盟成立后,作为中方主席单位,哈尔滨银行多次组织中方成员单位赴俄开展考察交流活动,推动中俄金融间的实质性合作。

图片默认标题_fororder_图片4

哈尔滨银行行长助理汪涛接受国际在线黑龙江频道采访 摄影 吕岩

  中俄金融联盟中方主席、哈尔滨银行党委书记、董事长郭志文曾多次表示,在中俄两国巩固和深化全面战略协作伙伴关系的背景下,联盟的发展任重道远。他期待并致力于将中俄金融联盟建设成为中俄两国金融领域参与成员最多、合作领域最广、合作层次最高的合作组织。

  “自‘一带一路’倡议提出以来,中国企业‘走出去’的热情明显提升,随之而来的是融资难、融资贵、海外环境变化等挑战。我们的中俄金融平台就是要帮助企业解决这样的燃眉之急。”哈尔滨银行行长助理汪涛说,中俄金融联盟成立后,在哈尔滨银行的积极推动下,联盟成员间签署了银团贷款、推动中俄本币结算、衍生品合作、实习生交换等多项合作协议,在俄罗斯远东和西伯利亚地区开发、人才培训交流等领域亦达成合作共识。

  哈尔滨银行始终致力于建设成为对俄企业首选银行,在服务企业“走出去”方面不断突破创新。第一,哈尔滨银行为企业搭建了一个清算结算的快捷网络,能够大幅度提高结算速度,包括收款速度;第二,哈尔滨银行自主研发跨境电商金融服务平台,很好地为电商企业进行服务;第三,在服务企业过程中,哈尔滨银行致力于为企业制定服务方案。比如,汇率避险、结算通道、账户服务等。

  放眼未来 系紧中俄合作金融纽带

  境内首家卢布对人民币直接汇率的挂牌银行、全国银行间外汇市场人民币对卢布交易四家做市商之一、全国首家获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的卢布现钞跨境调运行、境内卢布现钞经营规模最大的银行……经过多年深耕,目前,哈尔滨银行已发展为国内对俄金融服务领域业务体系资质最完善的银行之一。

图片默认标题_fororder_图片5

第23届圣彼得堡国际经济论坛(SPIEF)上,中俄金融联盟中方成员参会代表合影 供图 哈尔滨银行

  中俄金融联盟作为中俄两国非官方的交流平台,在信息交流、人员交流、项目产品交流方面有非常好的信息互通作用。未来依托中俄金融联盟平台,哈尔滨银行将继续扩大在本币结算、衍生品业务、信息技术交流、人才交流等多领域的双边及多边合作。

  “凭借联盟成员的多方努力,中俄金融联盟也必将成为中俄两国金融领域最具影响力的平台机构。”汪涛说。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