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鞑靼斯坦共和国行政长官“晒”中俄博览会之旅

2019-06-27 11:31:33|来源:黑龙江日报|编辑:吕丹丹|责编:赵滢溪

  原标题:俄鞑靼斯坦共和国行政长官“晒”中俄博览会之旅 看好与龙江合作前景 赢得网友一片点赞

  俄罗斯鞑靼斯坦共和国行政长官明尼哈诺夫的第六届中俄博览会和第三十届哈洽会之旅,在俄罗斯社交媒体“VK”上火了。明尼哈诺夫在“VK”推发的3条参会消息,10天就获得了6万多次访问、800多条点赞,网友们纷纷在留言中竖起大拇指。与此同时,鞑靼斯坦共和国的官方网站也连续刊发5篇报道,高度评价中俄博览会和中俄关系。

俄鞑靼斯坦共和国行政长官“晒”中俄博览会之旅 看好与龙江合作前景 赢得网友一片点赞

  明尼哈诺夫在vk发布了他与黑龙江省省长王文涛的合照。

  6月17日18点10分,明尼哈诺夫发布了他与黑龙江省省长王文涛的合照,配文写道:“在哈尔滨与黑龙江省政府签署了两地区2019年—2020年经贸、科技和文化合作文件!”。

  6月17日18点28分,明尼哈诺夫又发布了他在哈尔滨音乐厅观看交响乐演出的照片和一段鞑靼斯坦共和国艺术家们演唱《卡林卡》的视频,配文写道:“鞑靼斯坦共和国国立交响乐团音乐会在哈尔滨举行!”。

俄鞑靼斯坦共和国行政长官“晒”中俄博览会之旅 看好与龙江合作前景 赢得网友一片点赞

  明尼哈诺夫在vk发布了他在哈尔滨音乐厅观看交响乐演出的照片和视频。

  据了解,6月17日,第六届中俄博览会举办了“鞑靼斯坦共和国日”活动。这一天,明尼哈诺夫很忙。上午,他与黑龙江省省长王文涛签署了两地区合作文件,并在商务论坛上介绍了鞑靼斯坦共和国与黑龙江省及中国其他省份开展经贸合作、设立代表处的相关情况,推介了本地区发展优势和合作亮点项目;下午,他与黑龙江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张庆伟举行了会谈,希望与黑龙江省进一步完善合作交流机制,深化智慧城市、汽车制造、教育文化等领域合作,推动双方合作走实走深;晚间,他又与中俄嘉宾们一同观看了鞑靼斯坦共和国荣誉艺术家、俄罗斯联邦荣誉艺术家格利戈里·利沃维奇·艾迪诺夫个人画作展,欣赏了由鞑靼斯坦共和国国立交响乐团带来的“2019鞑靼斯坦共和国日”交响乐演出。

俄鞑靼斯坦共和国行政长官“晒”中俄博览会之旅 看好与龙江合作前景 赢得网友一片点赞

  明尼哈诺夫在vk发布展现其在第六届中俄博览会和第三十届哈洽会期间动态的视频。

  鞑靼斯坦共和国官网在报道中高度评价了明尼哈诺夫此行,称第六届中俄博览会特设了中俄合作展馆,鞑靼斯坦共和国是最受欢迎的展区之一,黑龙江省与俄罗斯的地方合作最为密切,鞑靼斯坦共和国对发展中俄关系高度重视,并致力于进一步加强双方全面合作。官网报道援引明尼哈诺夫的话说:“去年,我们与黑龙江省签署了地区间的合作协议。今天,又在哈尔滨迈出了双方联合项目的第一步。鞑靼斯坦共和国与黑龙江省不仅在经贸领域,在教育、科学、文化和旅游等领域的合作也具备良好的发展潜力。”

俄鞑靼斯坦共和国行政长官“晒”中俄博览会之旅 看好与龙江合作前景 赢得网友一片点赞

  国外网友们纷纷在明尼哈诺夫的vk中留言中竖起大拇指。

  6月19日14点11分,已经返回俄罗斯的明尼哈诺夫又在“VK”上发布了一条一分钟的短视频,全面展现了其在第六届中俄博览会和第三十届哈洽会期间的动态,配文写道:“感谢中国友人的热烈欢迎,鞑靼斯坦共和国已准备好成为中俄友好的支持者。我们已与中国7个省份建立了多方面的合作,在过去的三年,我们的对外贸易额增长了一倍!”。这条“吸睛”视频得到了2万多次访问。网友布拉特·巴希托夫发留言:“坚持下去!”网友康斯坦丁·古林留言:“这种方式太便捷了,我们非常高兴收到您的消息,比媒体更快!”(记者 王巍 陈永妍)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