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平房区“益·图书馆” 揭幕开馆

2019-06-03 09:53:27|来源:中央广电总台国际在线|编辑:吕丹丹|责编:赵滢溪

  国际在线黑龙江频道消息:书香飘逸,书声悠扬。5月31日下午,哈尔滨市平房区“益·图书馆”——黑龙江东方学院图书馆少儿阅览区开放活动在黑龙江东方学院图书馆一层举行。“万里赴戎机,关山度若飞。朔气传金柝,寒光照铁衣。”伴随着书声琅琅,活动正式拉开了帷幕,哈尔滨市友协第二小学的学生们诵读了《木兰辞》《国风·邶风·凯风》等经典诗词,受邀嘉宾、在校师生、小读者们欢聚一堂,共享书香。平房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孙铁利、平房区政府副区长徐安海出席活动。

【黑龙江】【供稿】哈尔滨市平房区“益·图书馆” 揭幕开馆

哈尔滨市平房区“益·图书馆”揭幕开馆

  2017年12月,哈尔滨平房区抓住深哈合作契机,从转观念、调机制入手,打破资源壁垒, 打造了以平房区图书馆为平台中心,上连黑龙江省图书馆和哈尔滨市图书馆,横向连接黑龙江东方学院图书馆、哈尔滨铁道职业技术学院图书馆、哈尔滨冰城文学馆等3个区域特色图书馆,下连兴建街道通宾社区、建安街道建桥社区等n个“益·图书馆”的“1+2+3+n”哈南多层级互联互通公共图书馆服务体系,读者可在全区范围内一卡通用,图书文献通借通还,让市民在家门口就能享受到阅读盛宴。为更好地满足平房区少儿图书阅览的需求,平房区人民政府与黑龙江东方学院签订购买服务协议,共同倾心打造“益·图书馆”——黑龙江东方学院图书馆少儿阅览区,总面积约400㎡,提供涵盖绘本、文学、科普、历史等多类书籍约7000册,装修设计风格童趣十足,贴纸壁画、卡通造型的桌椅设备,无不吸引着小朋友的目光。

【黑龙江】【供稿】哈尔滨市平房区“益·图书馆” 揭幕开馆

孩子们在少儿阅览区阅读

  除了丰富的藏书,平房区还将在“益·图书馆”开展形式多样、精彩纷呈的活动,创建功能完善的阅读空间和交流场所,丰富小朋友的业余文化活动,充盈孩子们的精神世界。5月31日下午3时,2019年第四届葛兰诵读文化季平房赛区小学组选拔赛活动在“益·图书馆”——黑龙江东方学院图书馆少儿阅览区拉开了序幕,来自全区40余名小学生在此诵读经典诗歌,重温经典文化。

  同时,红旗茂“益·图书馆”也于5月31日同步开放。作为“益·图书馆”在平房区落地的第8家品牌图书馆,也是平房区首家由民营企业投资建设的图书馆,红旗茂“益·图书馆”致力于打造一个提供聚会、沙龙及社交机会的“文化综合体”,同时汇聚图书阅读、知识传播、文化交流等多种文化功能。该馆馆藏以杂志、少儿读物为主,辅以大众类图书以满足广大群众的需求。“益·图书馆”的品牌内涵进一步外延,更好地满足了读者与企业的文化阅读需求,让书香飘逸哈南。

  哈尔滨市平房区“益·图书馆”——黑龙江东方学院图书馆少儿阅览区和红旗茂“益·图书馆”开馆后,哈南市民又多了两处休闲读书的好去处。下一步,平房区(哈经开区)将以“波澜壮阔七十载、奋力奔跑哈南人”为主题,开展经典红歌大合唱展演、拍摄《我和我的祖国》快闪宣传片、经典红色电影展映周等“五大文旅活动”和红色旅游、工业旅游、体育赛事旅游等“六大旅游精品线路”等一系列贴近百姓、贴近生活的文化旅游体育活动,助推全区文化、旅游、体育各项活动全面开展,让全城“动起来、热起来、火起来、嗨起来”。(图/文 于晓明 编辑 游佳金)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