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黑龙江省委十二届五次全会在哈尔滨召开

2019-04-28 16:54:24|来源:黑龙江日报|编辑:吕丹丹|责编:刘征宇

  4月28日9时,中国共产党黑龙江省第十二届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在哈尔滨召开。

中共黑龙江省委十二届五次全会在哈尔滨召开

中共黑龙江省委十二届五次全会在哈尔滨召开

中共黑龙江省委十二届五次全会在哈尔滨召开

中共黑龙江省委十二届五次全会在哈尔滨召开

中共黑龙江省委十二届五次全会在哈尔滨召开

中共黑龙江省委十二届五次全会在哈尔滨召开

中共黑龙江省委十二届五次全会在哈尔滨召开

  中共黑龙江省委十二届一次全会 2017年5月3日

  中国共产党黑龙江省第十二届委员会第一次选举产生中国共产党黑龙江省第十二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通过了中国共产党黑龙江省第十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结果。

  在全会结束时,新当选的省委书记张庆伟发表了讲话。他指出,党的事业薪火相传。今天,十二届省委正式接过十一届省委的工作,历史的“接力棒”交到了我们手中。这既是党中央对我们的殷切希望,是时代赋予我们的神圣职责,也是全省人民交给我们的一副沉甸甸的担子。我决心与全体委员一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我省重要讲话精神,夙夜在公、廉洁自律,不忘初心、继续前进,不辱使命、不负重托,谱写好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龙江篇章。

  中共黑龙江省委十二届二次全会 2017年11月23日至24日

  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黑龙江省委关于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奋力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决定》《中国共产党黑龙江省第十二届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决议》。全会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听取和讨论了张庆伟同志关于省委常委会工作的报告,审议通过了《中共黑龙江省委关于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奋力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决定》《中国共产党黑龙江省第十二届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决议》,省委书记张庆伟作《决定(讨论稿)》的说明。

  全会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始终引领现代化新龙江建设的伟大实践。要充分认清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重大政治论断,准确把握现代化新龙江建设的时代特征。要紧紧围绕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的战略安排,科学擘画现代化新龙江建设的宏伟目标。要坚定落实党中央新时代的重大部署,突出抓好现代化新龙江建设的战略任务。要始终坚持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不断强化现代化新龙江建设的政治保证。

   中共黑龙江省委十二届三次全会 2018年6月5日

  全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重要思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中央深化地方机构改革推进会精神和《关于地方机构改革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审议通过了《中共黑龙江省委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化地方机构改革的意见》《中国共产党黑龙江省第十二届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决议》,省委书记张庆伟作《意见(讨论稿)》的说明。

  全会强调,要深刻认识深化地方机构改革的重大意义。要准确把握深化地方机构改革总体方向和原则要求。要切实加强党对深化地方机构改革的组织领导。全会要求,全省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认真学习领会省委全会精神,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部署和省委要求上来。

  中共黑龙江省委十二届四次全会 2018年10月29日至30日

  全会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和考察黑龙江的重要指示精神,听取和讨论了张庆伟同志关于省委常委会工作的报告及省委常委会2018年抓党的建设工作报告,审议通过了《中共黑龙江省委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和考察黑龙江的重要指示精神推动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的意见》《中国共产党黑龙江省第十二届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决议》,省委书记张庆伟作《意见》说明。

  全会强调,要坚持深学笃行,切实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和考察我省的重要指示精神引向深入。要进一步解放思想,激发推动振兴发展的内生动力。要认清形势和任务,肩负起新时代龙江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的历史使命。要强化责任和担当,为新时代龙江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提供有力保障。要扎实做好当前各项工作。(记者 邵国良 苏强)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