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十项举措预防教师收红包

2019-04-19 14:16:16|来源:黑龙江日报|编辑:吕丹丹|责编:刘征宇

  记者4月18日从哈尔滨市教育局获悉,为切实预防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收受家长红包和礼品、礼金问题的发生,哈尔滨市教育局出台预防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收受红包等问题十项举措。

  据了解,十项举措包括:定期召开家长对话会。每学期开学初和放假前,所有学校(幼儿园)分别召开一次家长对话会,开学初以“教师拒收礼、家长不送礼”承诺为主要内容,放假前主要是广泛听取学生和家长意见和建议。

  常规排查处理。每年的“五一”和“十一”前后,教育局派专人到各中小学校(幼儿园)开展收受红包等问题线索排查。

  重点排查处理。在中小学生(幼儿)毕业离校(园)前,以向家长发放问卷、召开对话会等形式,对任课(带班)教师收受红包等行为进行重点排查。

  区、县(市)级巡查。重大节日前后,区、县(市)教育局巡查组,集中对教师收受红包等问题进行巡查,公布举报电话和邮箱,受理、核实并查处。

  市级巡查。重大节日前后,由市教育局和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组组成联合巡查组,集中对教师收受红包等问题线索进行核实巡查,公布举报电话和邮箱,受理、核实并查处。

  畅通诉求渠道。区、县(市)和市两级教育行政部门分别向社会公布师德问题举报电话、邮箱,在哈尔滨教育云平台设立“家校直通车”栏目,家长可随时反映问题和诉求。

  限时办结和及时报告。区、县(市)教育局及主管部门要在事件发生或问题被反映、曝光7个工作日内查清办结,对于不报告、不处理的单位严肃问责。

  突出师德考核评价。考核评价结合年度教师师德考核基础上,再采取家长评、同事评和学校评(“三评”)方式进行,由学校指定专人负责,校长亲自组织。

  校长承担主体责任。对重视不够、工作被动以及发生问题的学校校长追责、问责。

  集中通报反面典型。教师收受红包等问题一经查实,将作为反面典型进行通报。(记者 刘莉)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