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营商环境“铁律”出炉记

2019-01-16 09:15:51|来源:黑龙江日报|编辑:吕丹丹|责编:刘征宇

  1月15日,黑龙江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团分组审议《黑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草案)》,这已经是这部地方性法规经历的第三次审议。

  一部法规经历三审,两次征求意见,作为立法重头戏,今年的全省两会上,代表委员们对这部地方性法规的出台之路颇为关注。

  一审审出精准:把脉龙江优化营商环境的立法需求

  在采访中,代表委员们都清楚地记得,2018年春节后上班第一天,省委就组织召开了全省大会部署整顿作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省委书记张庆伟强调,整顿作风优化营商环境事关全省发展大局,要坚持依法办事、推进法治化建设,坚决打好整顿作风优化营商环境攻坚战。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黑龙江代表团媒体开放日上,省委书记张庆伟再次表示,尽管黑龙江省整顿作风优化营商环境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任务依然十分艰巨,下一步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必须用钢牙啃硬骨头,用猛药来治沉疴。“这些都充分体现了我省对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心和勇气,让我们民营企业信心倍增。政府工作报告中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精彩语句引起了热烈掌声,我们深刻感受到了政府对百姓的承诺、对民生的关切。”参与分组审议的代表们激动地说着。

  2018年10月26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对省政府提报的《黑龙江省营商环境建设与监督条例(草案)》进行了初次审议。在审议过程中,组成人员建议针对我省民营经济偏弱问题、指向明确的营商环境考核制度、将行政机关“必须为”和“不可为”的内容作出明确规定;建议条例结合我省特点,围绕破解市场主体投资生产经营中的“堵点”“痛点”加以规范,精准把脉龙江优化营商环境的立法需求。

  “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很多举措都是刀刃向内的改革,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必须破除利益藩篱、明确任务、协同努力,共同做好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参与调研的工作人员说道。在立法中,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吸取各方建议,不断调整着草案中相关内容。临近会前,法制委的工作人员还在加班加点查阅资料,收集建议。

  二审汇聚民智:对“新官如何理旧账”做出细致规定

  “对亟须解决的突出问题不回避,都加以明确规范,主旨更加鲜明,措施更加得力。有的条款有所突破,修改得很好,质量较高。”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对《黑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草案修改稿)》进行了二次审议,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条例草案的修改给予了充分肯定。

  “新官如何理旧账”的细致规定,作为营商环境立法领域的一个创新,成为条例草案中的亮点。条例草案明确指出:履行与市场主体签订的有效合同,兑现以会议纪要、文件等书面形式承诺的合法优惠条件,不得以政府换届、相关责任人调整或者当地政府政策调整等为由不履行、兑现,不完全履行、兑现或者迟延履行、兑现。

  无论何时,无论谁管,市场主体的权益保障得到了引导式的规范,承诺兑现成为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内容。

  东北民间有句打油诗:“酒杯一端,政策放宽;筷子一提,可以可以”,体现了一种庸俗的积习,认为关系是送出来的,人脉是走出来的。有的代表认为,政府工作报告中“办事不求人”道出坚决刹住这种陋习的决心与信心。

  在立法调研中,工作人员发现某些部门担心与企业“走”得近了,有人说闲话,干脆选择离企业远些,免得招惹是非。但这并不利于维护市场秩序,激发市场活力。为此,条例草案进一步明确政府和有关部门如何与企业接触交往,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条例草案指出,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建立政企沟通机制,可以通过组织企业家座谈,邀请各行业企业家代表开展调研,参加企业和商会、协会举办的座谈会、年会等活动方式听取有关企业和商会、协会意见建议,帮助企业解决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三审务求实效:确保立法出台后真正得到人民群众的拥护与支持

  为及时综合分析、充分采纳各方意见,条例草案在二次审议后,又再次广泛征求意见,书面征求了全部省人大代表、全部省政协委员、十三个市(地)人大(工委)和政府各部门意见,并网上征求公众意见,广汇民智,认真倾听各方呼声。

  1月8日,省人大常委会在北京举行《黑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草案二次修改稿征求意见稿)》专家论证会。来自全国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中国法学会、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中国人大制度理论研究会的知名专家学者为我省条例论证把关。

  我省还创新运用立法协商机制,充分发挥政协委员作用,听取各方建议,确保立法出台后真正得到人民群众的拥护与支持。省人大法案组也成为今年唯一一个跨两会的工作组,他们深入各个人大代表团和政协各小组,广泛听取意见,及时反馈大会声音。

  目前,提请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审议的《〈黑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草案)〉的议案(草案)》中对支持民营企业发展、规范行政权力运行、规范司法行为、解决营商环境“堵点”“痛点”等方面内容进行了明确规范。

  刘含花代表表示,政府报告中“人人都是营商环境”的话语还在耳边回荡。从不做黑车生意、不骗取游客钱财到政务服务“一张网”、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营商环境无分大小、无处不在。

  “相随心生,境随心转”。天地赐予龙江人得天独厚的地理环境,而良好的营商环境,靠的就是每一个龙江人善美的心灵。时时处处为企业着想,全心全意为企业服务。努力营造风清气正、公平正义、诚实守信、开放文明、服务高效的发展环境,才能做好龙江优化营商环境这篇大文章。

  “在立法中,我们坚持体现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使制定的条例立得住、真管用,切实解决实际问题,为我省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一部法规的出台,势必可以推动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取得新突破,但优化营商环境不是一蹴而就的,优化营商环境之路任重而道远。人人参与,人人努力,人人向好,龙江重塑环境重振雄风指日可待。”省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时鹏远对记者说。(记者 闫紫谦 薛立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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