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市新增“国家水生态文明城市”名片

2018-11-12 16:15:04|来源:牡丹江大鹏新闻网|编辑:吕丹丹|责编:刘征宇

  原标题:我市新增“国家水生态文明城市”名片 

  11月9日,牡丹江市顺利通过由水利部、黑龙江省政府组织的牡丹江市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行政验收。这意味着,经过3年攻坚建设,我市已高标准完成各项试点建设内容,“国家水生态文明城市”正式收入城市名片中。   

  黑龙江省水利厅副厅长王铁,牡丹江市委常委、副市长沈传宝出席会议。   

  验收组认为,牡丹江在试点建设过程中,把试点建设列为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任务,开展六大体系建设,完成11项重点示范工程和35项具体任务,并新增完成了13项建设任务,各项工作开展得力,城市生活品质和城市魅力明显提高。未来牡丹江要继续勇于开拓创新,在深度发展和持续推进上下功夫,加强水生态空间管控和河湖湿地基础修复,全面提升全市水资源健康水平,将牡丹江打造成为北方区域乃至全国水生态文明建设典范。   

  沈传宝表示,试点通过验收只是我市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的一个良好开端,我市还将以全面推行河(湖)长制为契机,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顺应人民群众对良好生态环境的新期待,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生态意识,巩固“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体系统思维,努力把牡丹江建设成为全域自然和谐共生的水生态美丽城市。(记者 张琦)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