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兴安岭 发展管护区经济激发转型新活力

2018-09-20 14:41:00|来源:黑龙江日报|编辑:吕丹丹|责编:刘征宇

  采伐工段变身旅游景点,八方游客纷至沓来,特色养殖、餐饮服务、汽车修理、有机绿色粮油加工等产业日渐红火……去年年底以来,大兴安岭深入践行习近平总书记的“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冰天雪地也是金山银山”理念,大力发展林下种植、养殖、产品采集加工等特色产业的管护区经济,产业活力加速释放,有效对冲了木材停伐造成的主营业务损失,使转型发展呈现出新业态。今年上半年,管护区经济实现产值1.84亿元,职工人均收入11252元。

  转型新业态 产业显活力

  立秋时节,山清水秀,气候凉爽。

  记者走进松岭林业局大扬气林场303工段,眼前几栋帐篷错落有致,院内停放着集材拖拉机,弯把锯摆放一旁……这里是林区的旅游景点,不远处有蒙古包、蔬菜采摘园、特色餐饮,还可以穿戴民族服饰合影留念,吸引了许多游客前来休闲体验。火炕、花棉被、铁炉子、大烟袋……这些“老物件”让游客亲身体验上世纪六七十年代林区生产生活情景。

  303工段是林场倾力打造的旅游区,集餐饮、观光、休闲于一体,目前初步形成了森工文化体验游、森林食品加工业、冰雪建筑产业等多种形式综合发展的立体复合型管护区经济。大扬气林场党委书记王红说,旅游区拉动了种养业的发展,带动了职工创业增收。

  大扬气林场是大兴安岭众多管护区之一。不远处的加格达奇林业局古利库资源管护区也是一派喜人的景象。记者看到,刚刚经历雨水洗礼的金莲花,一簇簇、一朵朵在风中摇曳,美丽的景色吸引许多摄影爱好者和游客在花海里穿梭拍照。

  “金莲花是集药用、保健、观赏、生态于一体的多年生宿根草本植物,是林业局大力发展中药材特色优势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古利库管护区从2011年开始实验种植野生金莲花,通过几年的努力,在2014年实验种植成功。”古利库管护区主任王兴发说。

  据了解,随着林区经济转型步伐的加快,加格达奇林业局充分利用资源和政策优势,全力发展管护区经济。重点发展了生态旅游、绿色食品、北药开发、特色种养殖等优势特色产业,尤其是大力发展金莲花产业,现金莲花经营总面积19945亩,成立2个合作社,24个职工联合体,从事金莲花产业的职工达到300多人。

  标注新方位重塑主业务

  发展管护区经济,就是充分发挥森工企业的政策优势,把基层职工组织起来,把管护区的经济发展功能激发出来,把富集的资源优势挖掘出来,最终实现生态好、企业强、职工富、林区兴。

  据了解,为促进管护区经济发展,大兴安岭相继成立了14个推进组,林业局和管护区(林场)分别出台了管理方案、经营方案,建立了会商、奖惩等制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带头落实,逐个管护区研究发展方向,推进力度不断加大。多个种养殖新技术培训班先后举办,让更多的职工群众增添了新技能。

  他们还与科研院校合作,聘请来自中科院东北地理与农业生态研究所、东北林业大学的知名教授传经送宝。地区管护区经济办与地区科协制作了《管护区经济实用技术手册》,解决了职工群众在种养殖过程中遇到的难题。全区各地向种养殖户传授森林猪、兴安雪菊、中草药、蜜蜂等种养殖技术,形成了“学一门技术、扶一批群众、兴一项产业、促一方致富”的喜人态势。

  释放新动能发展呈规模

  “党建+培训”使多次受到中组部表彰的西林吉林业局前哨林场老典型释放出了新活力,这在大兴安岭是首创。在推进发展管护区经济中,他们修建了“前哨党建成果陈列馆”和培训教室;完成了6栋农家乐宾馆的供热供水改造;添置了上世纪六七十年代的老式家具和年俗年画;冬季修建了雪雕、雪人、雪蘑菇、冰挂、雾凇等主题雪景50多处;党员干部带头承包宾馆,全场女工兼职当“房嫂”、做“厨娘”,一个反映党建文化、功勋文化、林区文化的党员干部教育基地初具规模。教育基地启用不到三个月,就成功承办了5个主体培训班次,接待学员食宿300余人次,实现收入7.5万元,成为全区发展管护区经济的先进典型。

  产业融合发展为全区各地提供了可以借鉴的经验。在推进发展管护区经济中,大兴安岭出台优惠政策,将特色产业与党建、旅游、精准扶贫等方面工作融合发展,使产业活力加速释放,展示出可喜的发展势头。

  发展特色经济需要集约发展。目前,大兴安岭组建了绿色产业联盟,与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签订了绿色有机食品发展战略合作协议,全区林产品加工企业统一使用“大兴安岭”品牌,形成了抱团闯市场的合力。同时,对全区6个自建电商平台进行整合,形成地级电子商务销售平台,地区电商产业园三期正式运营,营销渠道不断拓宽。目前,入园企业达到30余家,蓝莓果干、果酱、果酒以及木耳、蘑菇等带有“大兴安岭”标记的特色绿色产品,每天通过网络热销到北京、上海、广州等各大城市,全区森林生态食品电子商务年销售额达7.2亿元。(闫捍江 记者 刘大泳)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