乱停乱放占用盲道一经发现罚款100元

2018-09-07 15:26:55|来源:哈尔滨日报|编辑:吕丹丹|责编:刘征宇

  盲道是专门方便盲人行走的道路设施,但却有个别机动车驾驶人将车辆乱停乱放在盲道内,严重妨碍盲人的正常通行。哈尔滨市交警部门近期将继续加大巡逻力度,一经发现,将给予100元罚款的处罚。

  9月6日10时许,交警南岗大队警力巡控到嵩山路42号时,发现在该处一条宽度为七八米的人行道内有多台机动车占用盲道违停,个别狭窄的地方行人侧身都无法通过,迫使行人只能到非机动车道内通行。随后,民警依次对车牌黑AA63C5、黑A8KY01、黑AB316V、黑AD7976、黑AVE041等车辆粘贴了违停告知单,这些车辆将被处以100元罚款的处罚。

  交警部门提醒市民,切勿将电动车、摩托车、机动车违法停靠在盲道内。(姜文鑫 记者 刘姝媛)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