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纪委监委通报中小学教师违规收受礼金等典型问题

2018-09-05 08:41:09|来源:黑龙江日报|编辑:吕丹丹|责编:刘征宇

  原标题:省纪委监委通报6起中小学教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和有偿补课典型问题

  日前,黑龙江省纪委监委通报教育主管部门查处的6起中小学教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和有偿补课典型问题。

  海伦市第一中学教师白锐等违规收受购物卡问题。经查,2018年6月,海伦市第一中学高三一班班主任白锐以及科任教师迟春艳、卫秀梅、张冬梅、李红玉、索丽萍6人分别收受学生赠送的面值1000元购物卡各一张。白锐、迟春艳、卫秀梅、张冬梅、李红玉、索丽萍分别受到警告处分,收受的购物卡全部退还给学生。

  哈尔滨市呼兰区大用镇中学教师赵广君、纪洪卫违规有偿补课问题。经查,2018年7月,呼兰区大用镇中学七年二班班主任赵广君、九年一班班主任纪洪卫为11名学生进行补课,计划每生每节课收取30元补课费,检查发现时补课两天,尚未收取费用。赵广君、纪洪卫分别受到记过处分,取消两年内评优、晋级资格;大用镇中学校长牛基武受到警告处分。

  鹤岗市第四中学教师刘晶慧违规有偿补课问题。经查,2018年3月,鹤岗市第四中学初一四班班主任刘晶慧组织本班8名学生在校外补课,共收学生1500元补课费。刘晶慧受到记过处分,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取消三年内评优、晋级资格,扣发当年绩效工资,被调离原单位,全额退返违纪所得。

  拜泉县文化小学教师赵琳琳参与社会培训机构有偿补课问题。经查,2018年6月,拜泉县文化小学二年五班班主任赵琳琳组织13名学生在某英语学校进行补课,检查时尚未收取费用。赵琳琳受到降低岗位等级处分,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取消两年内评优、晋级资格。

  富锦市第四中学教师刘桂香违规有偿补课问题。经查,2018年4月以来,富锦市第四中学历史教师刘桂香组织20余名学生晚间放学后在校外进行补课,共收受12名学生5100元补课费。刘桂香受到记过处分,取消三年内评优、晋级资格,全额退返违纪所得。

  北安市第三中学教师马凤梅违规有偿补课问题。经查,2018年5月以来,北安市第三中学高三二班班主任马凤梅组织10名学生在校外进行补课,每生每节课收费25元,共收取补课费2700元。马凤梅受到警告处分,撤销班主任职务,系统内通报批评,全额退返违纪所得。(盛季轩 记者 薛立伟)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