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强科技警务回应百姓诉求

2018-09-05 09:42:29|来源:黑龙江日报|编辑:吕丹丹|责编:刘征宇

  恪守为民之责,践行为民之举。哈尔滨市公安局道外分局东莱派出所积极探索“互联网+”时代下的警务新模式,做强科技警务,深化定制服务,在大小商户集中、社会治安管理难度极大的辖区内,以保平安、送服务、促发展为落脚点,积极回应百姓诉求,不断刷新服务品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提升了企业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科技警务引领打造平安环境

  东莱派出所辖区是哈尔滨市道外老城区的最大“商圈”,不到1平方公里的面积,聚集着陶瓷、建材、种业批发等各类大小商户近500家,人流、车流、资金流集中,打造平安稳定的社会环境,成为优良区域营商环境重中之重。近一两年时间,东莱派出所紧跟科技发展步伐,率先探索“互联网+”警务新模式。

  他们建立辖区企业警务微信群,创新搭建智能互动的全天候信息服务平台,即时向辖区企业通报治安防范信息、警情、典型案例。数据显示,仅年初至今,东莱派出所就为企业提供风险预警信息、预警防范建议121条。

  利用辖区监控点位密集的优势,东莱派出所探索建立了企业“探头站岗、鼠标巡逻、24小时人防”的人机结合智能防控模式,步巡、车巡、视频巡逻三位一体的巡控机制,最大限度为企业营造安全平稳的治安环境。

  近期,东莱派出所进一步织密“天网”、打造无死角、全覆盖监控系统。同时,将商户、物业、企事业单位的保安力量和市场摊主组织起来,择优纳入志愿者联防队,加强对辖区重要地段、高发案时段以及复杂部位的日常巡逻。据统计,年初以来,东莱地区的刑事案件发生率同比下降12.7%,治安案件下降23.5%,涉企案件

  发案数为历年来最低。

  量身定制服务顺应民生期待

  “站在企业角度,期盼最多、要求最多的,是在审批服务事项上,能够简化手续、缩短时间、事情能办得快捷顺当。”东莱派出所教导员马颖告诉记者,这已是东莱派出所民警的共识。围绕不同企业需求,东莱派出所提出了“程序最简、体验最优”的服务标准,鼓励和支持民警利用互联网创新服务措施,提升营商环境服务水平。

  东莱辖区的道外客运站,日均客流量近5000人次,其中,短暂休息及中转的旅客较多。按照相关规定,住宿人员入住必须实名登记,如果入住人员没带身份证则需旅店安排专人陪同到派出所核对身份登记后才能入住,一来一回最少需要半个小时。为给住宿人员带来更便利化的服务,派出所民警与软件开发公司共同研发了“东莱派出所住宿人员身份查询系统”。没带身份证的顾客,只需要使用手机扫描识别二维码注册,登录填写信息拍照上传、提交审核通过、点击刷新后即可办理入住。网络在线操作,整个过程仅需3到5分钟,效率提升了近6倍,年初至今受益旅客达200余人。

  顺应民生期待,东莱派出所还把服务方式延伸到窗口办证。“群众来所办理业务,只要基本要件具备,且民警对需办理的事项可查询真实性,哪怕申报的材料及相关证明有所缺失,户籍民警也先期予以办理,群众可以后续补齐相应材料交由入户的社区民警带回。”东莱派出所教导员马颖说。

  提供跟进服务助力企业发展

  针对企业特别紧急事项,专门开设“直通车服务”,做到“急事急办、特事特办、难事巧办”,提供跟进服务,助力企业发展,是东莱派出所不断优化营商环境,服务辖区企业的务实之举。他们主动将企业生产经营、经济效益、安全稳定、发展需求等情况纳入日常工作范畴,随机到访、有求必应。

  双城农民张广福是全国百强种粮大户。2015年,他与当地300余名种植玉米的村民成立供销合作社“玉米故事”。张广福表示,从合作社落户时300万元注册资金起步,到如今成为资产达2000余万元的利税大户,都得益于东莱社区民警的帮助。选址开店得到民警的细致参谋,店内日常纠纷得到民警及时化解,遇到经营难题,民警还帮他订阅高端期刊以求开阔视野。记忆最深的是去年冬季的一个晚上,存放玉米粉的仓库楼上自来水管爆裂,价值近400万元的玉米深加工原料怕湿怕潮。因当时不在哈尔滨市,他就拨打了民警薛飞的电话。薛飞第一时间联系物业堵住漏点,和战友一起蹚着没踝深的水把加工原料往外抢。“他帮我们挽回经济损失370余万元!”张广福每次回忆这事都满怀感动。

  目前,在为企业服务过程中,东莱派出所每个社区民警都成为了一个流动的办事窗口。民警们以企业经营范围为单位建立了“企企助”微信群。遇到有群众需要找工作或者企业招工,民警还会把信息分别发到相关群内,提供无偿“中介”。

  结合辖区企业不同发展阶段的不同需求,东莱派出所分层次、分批次组织开展“进企业、除隐患、保安全”各类宣传教育活动,实现了治安防控及涉企服务“零盲区”,经济发展环境日益向好。(赵磊 记者 韩波)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