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58地享受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放宽政策

2018-06-25 10:47:04|来源:黑龙江日报|编辑:吕岩|责编:刘征宇

  记者从黑龙江省司法厅获悉,2018年全国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分为客观题考试和主观题考试两部分,客观题考试将在9月22日举行。黑龙江省设置7个考区,58个地方享受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放宽政策。

  据悉,根据《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为解决艰苦边远和民族地区基层法律职业人才短缺问题,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考试放宽政策,黑龙江省巴彦县、通河县、木兰县、延寿县、龙江县、泰来县、甘南县、富裕县、林甸县、克东县、拜泉县、鹤岗市区、萝北县、绥滨县、饶河县、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伊春区、南岔区、友好区、西林区、翠峦区、新青区、美溪区、金山屯区、五营区、乌马河区、汤旺河区、带岭区、乌伊岭区、红星区、上甘岭区、嘉荫县、铁力市、桦南县、桦川县、汤原县、抚远市、同江市、孙吴县、五大连池市、逊克县、北安市、嫩江县、爱辉区、绥棱县、庆安县、明水县、青冈县、望奎县、兰西县、海伦市、呼玛县、塔河县、漠河县、加格达奇区、松岭区、新林区、呼中区共58个地方享受放宽政策。(记者 米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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