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节57岁单亲爸爸换肝获新生

2018-06-21 10:16:57|来源:黑龙江日报|编辑:吕岩|责编:刘征宇

父亲节57岁单亲爸爸换肝获新生

图片由医院提供

  14日,黑龙江省某市发生一场车祸,坐在副驾驶位置的25岁女孩晓琳(化名)被送入当地医院,因情况严重随后被转入哈医大一院,然而由于受伤太重进入了脑死亡状态。经过协商以及家人和亲属同意,晓琳捐出了她健康的一颗心脏、一颗肝脏、两个肾脏,让四个重患的生命得到延续……17日,父亲节当天,一位57岁的单亲父亲陈辉(化名)在3个月的等待后完成肝脏配型,在哈医大一院接受肝脏移植重获新生。手术前陈辉说:“如果不能活着下手术台,我愿意捐献自己的角膜给需要的人。”

  单亲父亲患肝病20年:

  生命的希望是器官移植未来愿捐出自己的角膜

  57岁的单亲父亲陈辉是哈市一名高校教师,专业是地址测绘方向,多在野外工作,女儿也继承了他的衣钵从事了跟测绘相关的工作。然而20多年前陈辉就患有肝炎,然后发展成为肝硬化,近两年出现肝腹水,甚至因为腹水肚子涨得比孕妇还大。最后病情已经严重到多次出现昏迷。

  在哈医大一院,经过肝脏外科诊治,建议陈辉进行肝脏移植。

  陈辉也认识到,肝脏移植几乎可以说是他延续生命的唯一出口,然而他也明白,很多人都没能等到配型成功。陈辉暗自决定,将来他要捐献肝病患者能够捐献的角膜,让有需要的人重见光明。

  年轻女孩遇车祸:

  父母决定“让闺女生命延续”捐献器官能救活4人

  14日,黑龙江省某市发生了一起严重车祸,25岁女孩晓琳伤情严重,被从当地医院紧急送往了哈医大一院重症监护病房,医生全力抢救,晓琳由于已经脑死亡,伤情严重,失去了挽救生命的价值。得到消息后,家属悲痛万分。

  此时,哈医大一院器官协调办公室的工作人员找到了伤者家属,介绍了器官捐献的事宜。晓琳的父母都是农民,虽听说过器官捐献,但轮到女儿时真的有些接受不了。在哈医大一院器官协调员的耐心说明下,老两口经过反复的思想斗争终于点头,“闺女已经去了,这样也算是另一种生命的延续。”晓琳捐出了一个心脏,一个肝脏,两个肾脏。在浙江有两名肾衰竭病人得到了新的希望,在湖北武汉一位心衰的病人延续了生命。

  手术长达10小时:

  肝已严重萎缩血不流经光腹水就抽出10升

  6月17日父亲节这天,一直等待肝脏移植的陈辉实现了器官移植。哈医大一院器官移植团队用最快的速度通知了专家与医生、麻醉师与护士、器官捐献办公室与医务部、宣传部等相关部门。

  “16号我正在杭州开学术会议,听到消息赶紧坐飞机往回赶。”哈医大一院肝脏外科主任刘连新告诉记者,17日凌晨他落地哈尔滨,稍作休整后,20多位医护人员就严阵以待开始手术。这次肝移植手术非常复杂,患者是多年肝炎,并患有肝硬化加上非常严重的肝腹水,打开腹腔看到肝已萎缩得很小了,光腹水就抽出了10000毫升。因为供体是位年轻女性,体重和体型都很小,血管也非常细。而受体长期患病,器官处于耐高压状态,已和正常人解剖学的情况发生很大变化。体内有大量的侧支循环,可以说下肢和肚子里的血已不经过肝脏回流心脏了,长时间的肝脏硬化使得原来走肝脏的血管受阻,让很多侧支血管直接流到心脏,此次手术就是为了让血液重新流回肝脏,让肝脏发挥功能,再回到心脏,整个受体的手术时间达到10个小时。

  迎来新生:

  恢复良好已开始进食“能陪伴父母和女儿是最大幸福”

  目前,接受了肝脏移植的陈辉恢复良好,意识清醒,肝脏已经恢复了功能,正在I CU观察恢复。据患者二姐介绍,18日见到患者时“能说话了,很激动,胳膊腿都能动了。”刘连新主任告诉记者,19日患者已经开始进食。他感觉非常感恩,能继续照顾自己一双90多岁高龄的父母,不让白发人送黑发人,并且可以继续当一个父亲,陪伴自己的女儿,这是他父亲节收到的最好的礼物。

  刘连新主任表示,女孩捐献器官既延长和挽救了他人的生命,也让自己以另一种方式留存于世,这是一个生命最伟大的情怀。(记者 刘畅言)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