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市大力推进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

2018-06-14 09:11:10|来源:黑龙江日报|编辑:吕岩|责编:刘征宇

  日前,大庆市委书记韩立华先后深入西水源、南二水源、杏二水源等饮用水地下水源地调研并现场办公。大庆市要求,要深学笃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对黑龙江省开展“回头看”工作动员会精神,加快推进中央环保督察反馈大庆市问题整改落实,逐步替换地下水源,确保百姓饮水安全。

  为切实做好“回头看”迎检工作,大庆市制定了《大庆市迎接中央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回头看”迎检工作方案》。《方案》要求,要强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各县区、有关部门和国有企业要准确领会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制度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内涵,认真整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的各类问题,推动全市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水平不断提升。

  为推动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做好“回头看”期间交办问题的办理工作,大庆市还制定出台了《大庆市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指出,要建立健全生态环境和资源损害责任追究机制,严肃查处各级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环境和资源保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具体为:对违背科学发展要求、造成资源环境生态严重破坏的责任人实行终身追责;对不顾生态环境和资源盲目决策、抓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工作不力、导致严重后果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领导责任;对履职不力、监管不严、失职渎职的,依法依纪追究监管责任;对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不力及损害生态环境和资源的人和事,一经发现,坚决从速从严追究责任。

  为确保整改到位,大庆市制定了包保体系,从“属地、属事”出发确定主办单位,涉及多个县(区)或部门的,确定一个牵头主办单位。主办单位是县(区)的,按照“谁联系、谁包保”原则,由所联系的市领导负责包保;主办单位是市直部门的,按照“谁分管、谁包保”原则,由分管市领导负责包保。市包保领导负责联系、指导、督促主办单位,传导压力、落靠责任,协调解决具体问题,确保整改任务按时按质完成。

  据了解,截至6月11日,大庆市共收到转交案件线索11批次、共116件,其中重点案件45件。(吴殿峰 记者 王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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