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在派出所报案遇推诿去市民大厦统一受理

2018-05-30 17:19:07|来源:生活报|编辑:吕岩|责编:刘征宇

  原标题:在派出所报案遇推诿去市民大厦统一受理 哈市创新受理模式还将定期跟踪回访

  去派出所报案,却被告知“不是管辖区内”不予立案。为解决立案环节出现的推诿扯皮问题,近日哈市公安机关创新建立了三级联动刑事案件受理工作模式,在市民大厦设立接报案中心,统一接待群众,受办分离,有案必受。

  地点:市民大厦3号楼一楼接待大厅设立了案件接报中心,统一负责受理案件接报、投诉举报、查询咨询以及案件指派等工作。

  各部门职责:

  ◎由法制部门设立接报案中心,统一接待群众,对符合法律规定的报案一律受理,根据管辖规定再指派给具体的办案单位,办案单位不得自行受案。真正实现受案与立案由两个部门分别负责。受案后,由案件接报中心分派给负责的业务部门或管辖区派出所,并定期进行跟踪和对群众回访,如没能立案必须说明情况,有效监督有案不立的问题。

  ◎各分、县局分别设立受案场所,负责受理、流转所辖单位办理的案件。

  ◎各派出所和各交警大队专门设立受案区,由专门民警负责接待和受理群众上门报警。

  有群众上门报案的,一律做到“三个当场”。即接报案中心当场进行接报案登记、当场接受证据材料、当场出具回执。新机制运行以来,共受理群众上门报案、咨询、投诉等事项820余起,全部落实“三个当场”要求。

  据悉,哈市公安机关在哈市范围内层级建立了案件管理中心,实行刑事案件统一“出口”工作机制。案件对口市检察院、市法院的,统一由哈市公安局案管中心负责接受或移送;案件对口区县检察院、法院的,由分县局局案管中心负责接受或移送,不允许多头对口检察院、法院。(记者 杨雪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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