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岗有15个典型在全省全民阅读活动中获奖

2018-05-04 15:53:58|来源:鹤岗日报|编辑:吕岩|责编:刘征宇

  日前,黑龙江省全民阅读活动领导小组召开表彰会,对全省各地市在全民阅读中涌现出的一大批优秀项目、组织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书香之家”和好新闻作品进行表彰奖励,我市有15个典型在全省全民阅读活动中获奖。省全民阅读活动开展以来,我市各部门、各单位高度重视,精心策划,认真组织,举办了一系列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创意新颖、生动活泼的活动,在社会上产生了积极的反响,营造了全民阅读的良好氛围。在此次表彰中,市教育局的“万名师生传承中华文明弘扬国学经典诵读”工程、市图书馆的“真情歌咏放声追梦”项目获得全民阅读活动优秀项目称号;市新华书店有限公司、市图书馆、绥滨县图书馆荣获全民阅读活动组织工作先进单位称号;东山区新华镇政府董凤玲、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张爽、萝北县图书馆王周昕荣获全民阅读活动组织工作先进个人称号;杨柏玲、栾武江、姜元博、蒋建香获得第三届“书香之家”称号;市广播电视台的《“春风满四月书香飘萝北”系列读书活动正式开启》全民阅读好新闻好作品称号。(记者 肖莉)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