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分发挥宪法治国安邦总章程作用

2018-03-13 09:26:22|来源:黑龙江日报|编辑:吕岩|责编:刘征宇

  “治国凭圭臬,安邦靠准绳。”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表决通过了宪法修正案,在黑龙江省代表团中引起热烈反响,代表们纷纷表示,这是时代大势所趋、事业发展所需、党心民心所向,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举措,对更好发挥宪法在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中的重大作用,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宪法保障,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

  “法与时转则治,治与世宜则有功。”黑龙江省全国人大代表刘杰说,“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国家立法活动的基础,是其他法律的立法基础和立法依据。宪法修改是适应新形势作出的部分修改。”此次修改宪法面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鼓励代表充分审议,在刘杰代表看来,充分体现了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也充分体现了对宪法修改这件大事的重视和慎重。他认为,宪法修改是为了使宪法具有持久生命力而作出的新规范。

  “我认为,宪法的修改是回应了时代蓬勃奋进的需求,回应了人民国泰民安的需求。”李寅代表表示,这次宪法修改让他感触最深的有两处,一是将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上升到国家根本制度层面。宪法修正案在第一章总纲第一条中增加了“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这充分体现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根本性、全面性和时代性,必将推动党的全面领导有效落实到国家治理的各个领域、各个环节、各个方面。二是在国家机构一章中,专门增写监察委员会一节,确立监察委员会作为国家机构的法律地位。“作为一名企业代表,我非常赞同这一变化。这将使我国监察工作和监察委员会的设立有法可依,进而强化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作为一名来自基层的工作者,黑龙江省全国人大代表孙艳玲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她说,“当宪法修正案高票通过时,全场响起雷鸣般的热烈掌声,我激动得热泪盈眶。”她认为,对现行宪法进行适当修改,是党中央从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局和战略高度作出的重大决策,非常及时,也十分必要。

  翟清斌代表则欣喜地告诉记者,这次宪法的修改是国家政治生活的大事,也是利国利民的喜事。把党和人民在实践中取得的重大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成果上升为宪法规定,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形势下的必然需求。在他看来这次修改宪法很重要的一项内容,就是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载入国家根本法,反映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心愿。“作为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当我代表龙江人民在宪法修正案草案表决中投下庄严的一票时,内心充满了激动和无比的自豪感,这将是我一生最难忘的珍贵记忆,也将激励我在今后的工作和生活中,学法、护法、守法,为法治中国的建设贡献自己的全部力量。”

  黑龙江省全国人大代表翟友财来自农业一线,他说:“我们基层群众打心眼儿里热爱党、相信党、支持党。坚决拥护关于修改宪法部分内容的建议,对宪法修正案完全赞成。”说这话时,翟友财声音更有力量:“我们的政策是持续的,党是全心全意为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服务的,与人民群众同呼吸,共命运。所以,今天对宪法的部分修改,与其说是修改宪法,不如说是在党的领导下,我们全国人民一道,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力量,开启新征程。”

  此次宪法修改,涵盖了党的十八大以来党治国理政的各项重大方略,突显了党的领导地位。许多代表表示,这次宪法修改,始终贯穿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精神和原则,是我们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的生动实践,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生动体现。一定要维护宪法作为国家根本法的权威地位,更好发挥宪法治国安邦总章程的作用,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奋斗。(记者 孙佳薇 程瑶 曹忠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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