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龙江冰雪体育做大做强

2018-03-07 09:25:28|来源:黑龙江日报|编辑:吕岩|责编:刘征宇

  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做好北京冬奥会、冬残奥会筹办工作,多渠道增加全民健身场所和设施。人民群众身心健康、向善向上,国家必将生机勃勃、走向繁荣富强。在全国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上,黑龙江省多位全国政协委员联名向大会提交提案,希望国家进一步支持龙江冰雪体育做大做强。

  背景:龙江已成为全国冰雪运动核心区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冰天雪地也是金山银山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带动三亿人参与冰雪运动的号召,为黑龙江冰雪体育发展指明了正确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我省全国政协委员陈远飞介绍,2022年北京冬奥会的成功申办,为冰雪体育发展带来了千载难逢的历史机遇。黑龙江通过地方立法确定每年12月20日为全民冰雪活动日,连续举办“赏冰乐雪”系列活动,参与面辐射全国、贯穿整个冬季,已成为全国冰雪运动的核心区域。并出台了《冰雪装备产业发展规划(2017—2022)》《冰雪旅游专项规划(2017—2025)》等规划,推动了冰雪体育及其相关产业发展。

  优势:群众参与广竞技水平高

  “黑龙江在全国冰雪体育发展中发挥着带动辐射作用,做大做强冰雪体育具有很多优势。”全国政协委员、黑龙江省政协副主席张显友说。

  优势一:群众冰雪运动氛围浓厚。张显友介绍,我省户外冰雪运动场地资源丰富,诞生过全国首家人工滑冰场。哈尔滨是我国群众性冰雪体育最为普及的地区,参与冰雪运动人口超过200万。每年全民上冰雪“百日系列活动”时间长达4个半月,赛事活动160余项,直接带动400余万人次参与冰雪运动。“赏冰乐雪”冬季群众体育活动基地,每天吸引参与冰雪活动群众达10万人次。

  优势二:冰雪运动竞技水平国内领先。“黑龙江冰雪资源富集,是我国开展冰雪体育最早省份和冰雪运动第一大省。”全国政协委员、省政协副主席赵雨森介绍,2001年以来,黑龙江冬季项目运动员共获得505个世界冠军、1068枚世界大赛的奖牌。中国代表团在历届冬奥会取得的13枚金牌中,有9枚金牌是黑龙江运动员获得的。我省全国政协委员姜国文说,哈尔滨承办过全国冰运会、冬运会、“未来之星”冬季阳光体育大会和亚冬会、大冬会等国家级、国际级赛事,培养了罗致焕、王秀丽、张虹、申雪、赵宏博等一大批世界冠军,已成为培养国家高水平冰雪运动人才的主要基地。

  优势三:冰雪体育教育基础持续夯实。我省全国政协委员顾福林告诉记者,哈尔滨实施“冰雪体育强市”战略,连续40年开展“百万青少年上冰雪”活动。创办了国内首家“体教结合”冰雪运动学校,率先在全国将冰雪项目纳入中招考试体育成绩,开展冰雪活动项目学校731所。哈尔滨体育学院拥有国内唯一的冬季运动项目科研领域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同时,创新冰雪体育运动进课堂形式。积极开发冰雪体育校本课程,小学、初中低年级以“戏雪玩冰”活动为主,初中高年级、高中增设雪地足球课、冰壶课。在中小学冰球基点校、传统项目学校和冰球希望工程学校开展旱地冰球进校园“冬冰夏滑”试点。我省全国政协委员傅道彬介绍,哈尔滨正在制定《冰雪体育发展规划》,立足从娃娃抓起,未来3~5年将设立冰雪体育特色幼儿园100所,在60所小学、30所初中、10所高中组建冰球队,培养花样滑冰学生达到1万人规模,引进国内外优秀冰雪项目人才到幼儿园、中小学执教,加快建设气膜馆等冰雪体育专业场馆。

  建议:国家支持龙江冰雪体育做大做强

  黑龙江省全国政协委员提出,建议国家相关部委与哈尔滨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开展冰雪体育和冰雪教育方面的深层合作,支持建设全国青少年冰雪运动训练基地和校园足球改革试验区、国家冰雪体育旅游示范区和冰雪体育特色小镇。将冰球、冰壶、速滑、U型池、雪上空中技巧等项目的国家青少年队布局在哈尔滨,使其成为冰雪运动发展集聚区,为2022年北京冬奥会培养优秀人才。支持申办2025年第四届冬季青年奥运会。黑龙江已成功举办前四届“未来之星”冬季阳光体育大会,2019年也将在哈尔滨举办,建议今后将此项赛事承办权永久保留在黑龙江。 (记者 彭溢 那可)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