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深化机关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

2018-02-26 15:32:29|来源:黑龙江日报|编辑:吕岩|责编:刘征宇

原标题:2018年全省深化机关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

  中共黑龙江省委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全省深化机关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地)委,省委各部委,省直各党组(党委):

  《2018年全省深化机关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已经省委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黑龙江省委办公厅

  2018年2月13日

  为巩固扩大2017年省直机关作风整顿成果,坚决打好打赢整顿作风优化发展环境攻坚战,省委决定利用1年时间,深化机关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现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重要批示和对黑龙江省重要讲话精神,按照黑龙江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和省委十二届二次全会作出的作风整顿部署,突出问题导向、深化改革创新,以苦练内功、增强本领、优化环境、服务发展为重要内容,以上下联动、条块结合、系统延伸为主要方式,集中开展专项整治,推动再造工作流程,提升干部能力素质,着力解决企业反响强烈、群众反映集中、社会普遍关注的作风顽疾,坚决查处侵害群众利益、损害党和政府形象、破坏发展环境的人和事,推进机关作风持续好转、营商环境明显改善,为推动现代化新龙江建设提供作风保证。

  二、整顿重点

  持续整顿“三个坏把式”“五个坏作风”,重点聚焦“四风”新表现,集中解决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失责失信、弄权勒卡、机构臃肿、能力不足等影响营商环境的突出问题。

  (一)解决政府失责失信、不依法行政问题。重点是:不讲诚信,责任不履行、承诺不兑现,新官不理旧账;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过大,执法随意性强,方法简单粗暴;不守规不守法,对行政复议、仲裁和法院判决结果拒不执行,致使企业和投资者正当权益受到损害,严重影响政府公信力。

  (二)解决政策梗阻、弄权勒卡问题。

  重点是:地方保守主义盛行,部门利益至上,执行国家和我省利企政策打折扣、搞变通,优惠政策停在纸上、扶持资金闲在账上;以稽查、执法名义变相报复、勒索企业,变相参与经营活动与民争利,企业投诉处理不及时,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暗示推荐中介服务,勾结“黑中介”寻租谋利,搞设计、施工、监理、材料“四指定”,插手工程项目。

  (三)解决流程不优、机构臃肿问题。

  重点是:办事流程不公开,窗口大厅多头受理、搞“前店后厂”;“四零”承诺服务不兑现,一次告知、首问负责、限时办结等制度不落实,“多次跑”“往返跑”情况较多;涉及多部门事项环节多时间长,网上办事不便,移动政务滞后;机构重叠、设置随意,职责权限不清、业务交叉,因人设岗、人浮于事。

  (四)解决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新表现问题。重点是: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改革政策“空转”,不研究解决问题;调研变作秀,项目搞“盆景”;文山会海泛滥,内容不接地气;用责任状推卸责任,用考评代替落实;数字造假、虚报浮夸,报喜不报忧,搞材料政绩、文字经验。

  (五)解决不细不实、能力不足问题。

  重点是:本领不强、专业不精,工作拿不出办法、打不开局面;基本功不扎实,家底不清、情况不明;政策研究不透,制定方案跑粗、措施不实,思想观念和工作方式方法陈旧,遇事拿惯例当依据,指导和推动工作拿不出新思路、新措施,适应新时代、贯彻新理念、推动事业创新发展的能力不足。

  三、主要措施

  (一)强化学习,提高服务本领。坚持把学习教育贯穿作风整顿始终,提高服务意识,增强服务能力。要加强理论学习,制定学习计划,创新教育载体,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和黑龙江省第十二次党代会、黑龙江省委十二届二次全会精神,切实提高改进作风优化营商环境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要组织业务培训,围绕培养专业能力、专业精神,开展岗位大练兵、业务大比武活动,组织业务知识、业务技能系统轮训,做到全覆盖、无死角,努力打造业务精能力强作风好的干部队伍。各单位要制定所有岗位应知应会理论和业务标准,开展测评考试,对不达标的进行岗位调整。要提升法治素养,加强党规党纪和法律法规教育,经常以案释纪、以纪析案,用身边人身边事警示干部、教育职工,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着力营造依法办事、公平公正的营商环境。

  (二)聚焦问题,开展专项清理整治。

  坚持开门查摆,对照整顿重点,通过实地调研、座谈研讨、问卷调查等方式,找准问题、抓住要害,精准发力、集中突破。一是开展政府失信违诺专项清理,分级汇总政府对企业失信违诺清单,逐企逐项依法依规限期解决,建立政府和工作人员失信记录,作为考核评优、提拔使用的重要参考,打造诚信政府形象,带动社会诚信建设。二是开展机构编制专项清理,结合新一轮党政机构改革,实行大处(科)室制,整合职责交叉、重复设置、分工过细、人员偏少的内设机构;深化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压缩规模、优化结构,节约集约配置资源。三是开展司法执法环境专项整治,全面清理涉企积压案件,对执行难问题集中攻坚,坚决惩治经济领域违法违规活动,严厉打击垄断经营、强揽工程、欺行霸市等破坏营商环境的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严肃查处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等行为,依法保障市场主体合法权益,营造公正、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四是开展不作为乱作为专项整治,突出经济管理、执法监督等重点领域,基层一线权力运行关键岗位,深入整治懒政怠政、行政执法不规范、破坏营商环境等不作为乱作为现象。五是开展公职人员勾结“黑中介”专项整治,重点盯住服务大厅、办事窗口,继续严厉打击工作人员与“黑中介”相互勾结、权力寻租、非法谋利等社会反映强烈的问题,促进中介市场健康发展,改善企业和群众办事环境。同时,黑龙江省直各单位都要确定行业系统作风方面最突出的3—5个问题,在系统内集中攻坚、专项治理。

  (三)对标先进,再造工作流程。坚持以“放管服”改革为牵动,对工作流程进行优化升级,让权力在监督下运行,建设便捷高效政务服务体系。要推动再造工作流程,各级政务服务大厅都要借鉴浙江“最多跑一次”模式,移植成熟经验,复制先进标准,推行“马上办、一次办”,实现全省上下同事项同流程,简政放权、提速增效。要深化拓展“四零”创建,将创建经验向所属单位、内设机构、基层一线推广,加强各级政务服务大厅建设,实行一个窗口受理,推行一个事项一站办结,为企业群众提供优质快捷服务。要加快完善“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加强数据共享、业务协同,推进移动政务广泛应用,推动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构建全省统一的网上审批平台,力求更多事项审批“不见面”、群众“不跑路”。省、市各级行政服务中心和省、市、县各系统都要围绕“跑一次”办事要求、“四零”服务标准,适应移动互联网时代需要再造工作流程。

  四、考评验效

  坚持以群众是否满意为标准,完善评价方式,改进评价办法,请服务对象参与,让企业家评判,提高考核评价针对性和实效性。要开展作风公开评议,科学设置评价要素,精准设定评议样本,引入第三方机构独立开展问卷测评、上下互评,划出档次、公开通报,以年度评议结果检验机关作风是否持续改进。要组织企业问卷调查,注重倾听企业呼声,开展千名企业家政务服务满意度调查,了解涉企部门在企业眼中的形象位次,定向约谈排名靠后的单位,以企业满意比率检验营商环境是否明显改善。要举办“党风政风热线”专场,组织重点整顿单位分期分类参加,介绍突出问题集中攻坚情况,晾晒履诺践诺成果,接受公众质询,以社会认可程度检验群众获得感是否明显增强。要随机考评测试,采取“基本理论+”考试模式,不定期选择单位,按比例抽取干部,进行应知应会基本理论和部门业务知识测试,单位排名公开通报、个人成绩定向反馈,以学习效果检验干部素质是否明显提升。要强化评议结果运用,注重在作风整顿中发现一批、使用一批业务精作风正敢担当的干部,树立鲜明的用人导向;将企业反映强烈、问题集中的单位列为整顿重点,对公开评议排名靠后单位的主要领导进行约谈,且该单位在目标责任制考核中不能评为“优秀”等次。

  五、督查问责

  坚持对败坏作风、破坏环境的问题“零容忍”,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形成持续震慑,保持高压态势。要畅通举报渠道,设立作风整顿公开举报电话,用好各类信访举报平台,在实体大厅设置投诉举报箱,在网上大厅开设“投诉举报直通车”,有效运用大数据等现代化信息技术,精准发现问题。要持续明查暗访,抽调纪检监察、行政执法、财务审计等专业人员,组建专门队伍,配发专业设备,通过现场追踪、模拟办事、暗访群众、倒查台账等方式,开展点对点、常态化抽查检查。要适时巡视巡察,选定重点单位,聚焦社会关切,瞄准突出问题,发挥巡视巡察“利剑”作用,着力发现深层问题,强力促进深入整改。要严肃追责问责,对群众反映强烈、线索具体的问题直查快办,对查实的问题坚决纠正、问责到人,特别是对问题多发频发、影响恶劣的地方和单位要开展“一案双查”,严厉追究主要领导责任。要加大曝光力度,每季度在省、市主要媒体集中通报1次反面案例,对严重破坏营商环境、损害企业群众利益的典型案件随时曝光,不断释放整顿作风不松劲不停步的强烈信号。

  六、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黑龙江省委成立全省深化机关作风整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政法专项组。办公室内设综合协调、作风评议、监督问责、流程再造、宣传报道5个工作组。各地各单位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切实加强对作风整顿的统一领导。

  (二)压实落靠责任。省级机关要以上率下,省、市、县要三级联动,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层层传导压力、层层落实责任,同频共振、整体推进。省直单位要抓好行业系统向下延伸,一个标准改进作风,一把尺子推动整改,上下一盘棋、系统同创优。各地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履行整顿作风优化营商环境的第一责任,带头转变作风,身体力行,率先垂范,形成“头雁效应”。

  (三)扎实有序推进。作风整顿工作按三个阶段安排。

  第一阶段,思想发动和方案制定(2018年2月下旬至3月底),各地各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和部门特点找准突出问题,明确整顿重点,科学制定实施方案。

  第二阶段,开展集中攻坚(2018年4月初至10月底),强化专项整治措施,确定阶段整治目标,一项任务接着一项任务推进,一个难点接着一个难点突破。

  第三阶段,考评验收(2018年11月初至12月底),开展作风公开评议,组织企业问卷调查,推动作风整顿取得实效、营商环境加速改善。

  各阶段工作可统筹考虑、整体安排、交叉进行。

  (四)强化精准指导。要抓好整改督办,严审清单台账,挂图作战,挂账整改,定期通报反馈,全程跟踪问效,逐一对账销号。要用好情况通报等载体,坚持“短辣精准”,推送典型经验、公开反面案例,促进交流借鉴、带动整体提升。要开展定向剖析,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部门和作风问题频发的系统,直接派工作组驻点督导、解剖麻雀,强化措施、推动整顿。

  (五)营造舆论氛围。要充分运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多形式宣传、多角度报道、多频次推送,形成强大舆论声势。要发挥正反典型作用,既宣传正面典型、树立先进标杆,又曝光反面案例、持续警示告诫,引导全省广大干部树立改进作风、优化环境人人有责的强烈意识。要加强与中央主要媒体对接,及时反映黑龙江省整顿作风优化营商环境的好做法和新成效,维护好龙江形象。

  各黑龙江省属高校和国有企业要按照统一部署,结合单位特点,开展作风整顿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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