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儿童福利机构达到市级地区全覆盖

2018-01-05 09:16:31|来源:黑龙江日报|编辑:吕岩|责编:刘征宇

  近日,记者从黑龙江省民政厅获悉,截至目前,黑龙江省儿童福利机构建设已经达到了市级地区全覆盖,建成城乡社区“儿童之家”4213个,黑龙江省基本形成了“以制度建设为基础、机构服务为依托、工作体系为保证、社会关爱为补充”的儿童保障服务工作格局。

  据介绍,近年来,黑龙江省民政部门积极推进以市(地)儿童福利院为依托建立市(地)级儿童福利指导中心、以县(市)综合社会福利机构为依托建立县级儿童福利服务中心、依托社区(村委会)建立儿童福利保障工作站(社区“儿童之家”)的儿童工作服务体系的网络化建设工作,并逐步强化推进。这些儿童福利机构通过专业服务为供养儿童提供养育、治疗、教育、康复、安置等全面的、个性化服务。另外,黑龙江省77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为流浪未成年人提供寻亲、临时照料、教育矫治、转介帮扶等服务,是建立“以家庭监护为基础,以社会监督为保障,以国家监护为补充”的监护制度体系,推动形成“家庭、社会、政府”三位一体的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格局的重要组成部分。(记者 闫一菲)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