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成果公布

2017-12-28 08:54:53|来源:黑龙江日报|编辑:吕岩|责编:刘征宇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必须始终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新时代“三农”发展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完善的数据是做好科学决策的基础性条件,农业普查为全面准确把握我省“三农”基本情况、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了重要统计支撑。在国务院的统一部署下,我省共开展了三次农业普查工作,分别是1996年、2006年和2016年,每一次普查都能够获得大量科学、可靠、可贵的数据,全面了解“三农”发展变化,为各级政府的科学决策提供了可靠依据。

  2016年开展的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和前两次相比,有四点不同:第一,首次将规模农业经营户和普通农业经营户区别普查,全面、准确地反映近年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变化以及农业规模化经营的新情况。第二,这次普查设计了社会发展相关的指标,重点反映乡村基础设施和农村人居环境变化情况。第三,现代化手段提高了数据精度。这次农业普查在对普通农户、规模经营户和农业经营单位进行普查时,使用手持智能数据采集终端入户访问登记,并将普查数据实时传输,大大减少了出错率,提高了统计信息现代化水平。第四,采用遥感技术对我省重点地区主要农作物水稻、玉米、大豆的播种面积进行测量,全面掌握了我省主要农作物种植空间分布。

  我省的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在全省各级党委、政府的共同努力下,农业普查领导小组组成部门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先后完成了方案设计、工作试点、制度完善、培训摸底、入户登记、数据审核上报、事后质量抽查七个阶段的工作。期间,全省共动员近10万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对全省383.7万农户、4.9万单位、近2万个乡、村(涉农街道、居委会,农林渔场等政企合一单位)进行全覆盖式调查,共填报普查表400万份,审核数据近10亿笔。事后质量抽查结果表明,我省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在普查对象的覆盖误差、普查指标的计量误差等方面均在设计的允许范围之内,数据质量达到设计要求。主要数据将分期对外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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