冰雪“冷资源”旅游“热产业”

2017-12-20 09:58:03|来源:黑龙江日报|编辑:吕岩|责编:刘征宇

  年终岁尾,大兴安岭冰情雪韵处处激情呈现。在加格达奇甘河南岸,一个个造型别致的雪雕矗立在“兴安冰雪乐园”内,游人们尽享冰雪乐趣。

  加格达奇林业局积极打造生态旅游新品牌,坚持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成功打造了“魅力百泉谷·神奇天台山”旅游品牌;同时利用冬季特有的冰雪资源开发建设了“兴安冰雪乐园”,成为大兴安岭地区南部冰雪旅游的新亮点,让林区焕发出了无限魅力。

  兴安冰雪乐园林区旅游靓丽名片

  12月14日,大兴安岭室外温度已降至零下三十几度,万顷林海完全融入皑皑白雪之中。在加格达奇甘河南岸的“兴安冰雪乐园”里却是游人如织,一派火热景象,与寒冷的天气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严寒天气无法阻挡住人们赏冰玩雪的热情。

  加格达奇林业局自2016年就首开先河,建设了大兴安岭南部建区以来最大冰雪游乐园,历时20天,建成了占地10万平方米,集冰雪娱乐、冰雪雕作品观赏、文化体育活动展演于一体的综合冰雪游乐园,一个冬季就实现收入110万元。

  为满足林区群众和外地游客赏冰乐雪的现实需求,今年兴安冰雪乐园的项目策划更加完善,项目投资和建设较上一年有较大变化。占地面积13.5公顷的冰雪乐园,以“冰情雪韵魅力兴安”为主题,园区建设突出林区风光和加林局特色,让游人尽情享受烂漫的北国风光和独具特色的冰雪文化。园区项目建设从启动到竣工,历时20多天,上百名建设者不分昼夜不间断施工,展开了冰雪乐园建设大会战,最终高品质地完成了冰雪建设工程,一个集休闲观赏、冰雪娱乐、体育锻炼、亲子互动为一体的综合性、多功能冰雪游乐园呈献在游人面前。

  园区分观赏区、体验区、娱乐区三大板块。璀璨灵动的冰雪雕作品分布其中,作品共计36个。乐园里,百米通天超长冰滑梯,让游客尽情领略冰雪的速度与激情;炫彩冰花灯,令游客流连忘返;卡通人物冰雪雕,是小朋友们的最爱;十米观音像高耸园区内,祈福国泰民安、风调雨顺。

  经过新颖策划,乐园推出了多种冰雪娱乐项目,滑雪圈、雪地摩托车、雪地四驱车让游客重温童真童趣;雪地转转、雪地碰碰车、雪地坦克车、雪地卡丁车更是让游客在冰雪童话王国畅爽酷玩。冰雪趣味活动包括雪地拔河、雪地足球、冰上爬犁、冰上自行车、抽冰尜、冰雪秀场等各种传统与现代相结合的冰雪娱乐项目。

  除冰雪项目以外,冰雪乐园还建了330平方米的游客服务中心,提供东北特色小吃、浓香热饮、精美工艺品和土特产,让游客在冰雪娱乐之余,满足味蕾,温暖今冬。同时冰雪乐园还推出欢乐跨年夜、冰雪奇缘交友等一系列活动项目,让游人在平安、浪漫和狂欢中掀起欢乐冰雪活动的新高潮。

  海南来的刘女士是第一次来到这里。“第一次看到这么大的雪,第一次玩冰滑梯,真是太刺激了。”她难掩激动的心情兴奋地说。

  加林冰雪文化丰富冰雪旅游内涵

  加格达奇林业局立足现实发展需要,顺应时代发展要求,积极整合资源,在转型发展中摸索前行,创新打造“冰雪文化”品牌,成为大兴安岭一道独具特色的美丽风景。

  为充分挖掘和丰富冰雪文化内涵,增加文化感召力和吸引力,进一步发展冰雪艺术,繁荣冰雪文化,激发群众喜爱冰雪的热情,加格达奇林业局以“冰情雪韵、魅力兴安”为主题,举办了“兴安冰雪乐园”创意对联征集大赛作品征集评选活动,活动共收到来自全国2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国外的参选作品728幅,经过大赛评委会5位专家评委初审、复审和投票,最终评选出一等奖一个,二等奖2个,三等奖3个,优秀奖10个以及入围奖20个,获奖作品集中在“兴安冰雪乐园”进行展出,开创了大兴安岭地区对联征集活动的先河。

  为做大做强“加林冰雪”这一文化品牌,在打造旅游项目中,林业局邀请各界艺术家和一线的干部职工共同参与冰雪乐园冰雕雪景设计,精心制作雕刻出具有林区特色的冰雪艺术。林业局文学领域创作出《大兴安岭,雪》、《冰情雪趣》、《雪的青春与人民》等诗歌;书画家创作出《冰雪气概、红柳精神》、《莫笑三九枯黄草、尚有冰花一笑开》等冰雪画作;林业局文艺工作者结合首季冰雪旅游最新创作了《冰雪之约》、《冰雪世界携手明天》等歌曲;音乐达人利用创客空间创作出《冰雪飞扬》、《一路向北》、《冰雪情》和舞蹈《舞动冰雪、印象加林》等各类冰雪文化艺术作品共计200余个。

  林业局通过举办“冰雪旅游推介文艺演出”、“冰雪诗会”、“雪地碰碰车赛”、“滑雪圈赛”、“雪地拔河赛”、“欢乐跨年夜”、“欢乐交友汇”、“文学采风”、“书画展”、“摄影展”等活动搅热了林区的冰雪旅游,促进了文化与旅游产业的融合发展,放大了全方位、多层次的文化溢出效应,起到了“靓一景而带全业兴全域”的巨大功效。(记者 刘大泳)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