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积极推进城乡医保整合和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2017-09-29 09:48:20|来源:黑龙江日报|编辑:吕岩|责编:杜娜

  原标题:20个统筹地区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黑龙江省城乡居民医保整合工作取得阶段性进展,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稳步推进。目前,黑龙江全省20个统筹地区全部实现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已与31个省份,400个统筹区实现了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省内异地就医方面,开通了351家省内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定点医疗机构。

  据介绍,按照国家要求,黑龙江省整合工作坚持统筹规划、协调发展,立足基本、保障公平,上下联动、有序推进,创新机制、提升效能的基本原则,推进两项制度整合,实现2018年起所有市(地)建立并执行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

  从推进情况看,截至目前,省、市、县三级已完成新农合职能、机构、人员、编制、资产、基金、信息系统等整体移交,黑龙江全省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保信息系统已搭建运行,哈尔滨、佳木斯等11个市(地)已完成与省信息系统的对接,10月份将依托新系统开展2018年度城乡居民医保缴费;哈尔滨、齐齐哈尔等11个市(地)已于8月份出台市域范围内“六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其中鹤岗、七台河已按新政策兑现待遇,其他地市2018年1月1日起,将按照新的政策兑现待遇。下一步,在城乡医保整合方面,将加大督导推进力度,规范城乡居民医保的市级统筹管理,切实实现经办管理的深度融合。

  目前,黑龙江省退休长期异地居住人员超过40万人,对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直接结算需求非常迫切。近年来,按照中央决策部署,黑龙江省各级人社部门以异地长期居住老年人和转诊转院患者住院费用为重点,建成了省级异地就医结算系统,实现了以登记备案为入口,出院结算为出口的“信息流、业务流、资金流”全程线上流转,全国联网和跨省异地就医结算工作进展顺利,凡是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员跨省异地就医住院费用都可实现直接结算,不必先自己垫资再回参保地报销。

  据悉,目前黑龙江全省20个统筹地区全部实现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已与31个省份、400个统筹区实现了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截至9月25日,黑龙江省开通了217家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定点医疗机构,全省84%的三级定点医院已联接入网,实现跨省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716人,基金支付1076万元。省内异地就医方面,截至目前,我省开通了351家省内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定点医疗机构。1~8月,实现省内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10882人次,医保基金待遇支付9554万元。

  为方便长期异地居住老年人和符合转诊转院规定的患者享受到异地就医联网直接结算的便捷服务,需要进行异地就医备案,人社部门采取三个措施:一是备案流程进一步简化。只要持社会保障卡就可申请异地就医备案。二是异地定点医疗机构范围进一步扩大。参保人员在参保地办理备案时直接备案到就医地市或省份即可,参保人员异地就医选择范围扩大到就医地所有上线联通的异地定点医疗机构。三是备案渠道进一步拓宽。参保人员可通过互联网、手机APP、定点医院直接转诊等多种方式进行备案,减少“跑腿次数”。

  按照国家要求,黑龙江省建立了预付金制度,以2个月的支出额为预付额度,黑龙江省内各市地上缴预付金至省级财政专户,跨省预付金通过财政专户相互预拨,每月定期由就医地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结算,国家平台统一进行跨省清算。

  在推动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方面,黑龙江省将继续完善省内异地就医结算系统功能;继续扩大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定点医疗机构数量;进一步优化异地就医备案服务,努力实现应备尽备;落实“就医地管理”,避免异地就医费用不合理过快增长,积极推进医疗资源合理配置和分级诊疗体系建设。(记者 姜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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