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历史文化生态元素提高文化产品艺术性强化营销

2017-08-31 09:01:25|来源:黑龙江日报|编辑:吕岩|责编:杜娜

  原标题:充分利用我省历史文化生态自然元素提高文化产品艺术性强化整体营销

  陆昊在黑龙江全省文化产品开发和营销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强调

  张效廉主持会议并讲话

  30日上午,黑龙江全省文化产品开发和营销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举行。黑龙江省委副书记、省长陆昊出席并讲话,强调要贯彻中央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重大部署,充分利用龙江独特的历史、文化、生态自然元素,加强文化产品开发和市场营销,提供更多有供给优势和市场需求的文化产品,增强龙江文化产业整体竞争力。

  黑龙江省委常委、宣传部长张效廉主持会议并讲话,副省长孙东生出席会议。省委宣传部、省统计局分别介绍文化产业发展情况,有关企业作交流发言。

  陆昊指出,近年来黑龙江省文化产业发展呈现良好发展势头,去年和今年上半年国家统计局划分的10大组别中,我省有5个营业收入实现两位数及以上增长,分别有4个和5个增速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尽管产业规模还比较小,产品开发和整体营销还有差距,但文化产业在有总需求增长空间的旅游、健康、体育、文化、时尚产业融合发展中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也是地区文化软实力的市场化标志和体现,我们要高度重视、加快发展。

  陆昊强调,要坚定发展信心,一方面要看到整个行业出现总需求增长趋势,特别是与旅游、健康、体育、时尚等产业融合发展中的增长趋势。有关权威咨询机构和行业数据分析,国内消费者对高品质精神娱乐需求不断增加,电影产业、音乐领域、艺术工艺品领域以及软件开发、多媒体、动漫游戏软件开发、数字内容服务等“互联网+文化”领域增长明显。另一方面要看到我省具有鲜明而独特的历史、文化和生态自然元素。金源文化、少数民族文化、抗联精神北大荒精神大庆铁人精神等红色文化、闯关东文化、俄罗斯文化元素都是文化产品创作的重要元素。 独特气候和自然条件形成的雪乡、雾凇等冰雪景观以及森林、湿地、农业等景观,气势磅礴,极具震撼力,也是文化产品开发可以借助的元素。

  陆昊强调,文化产品开发一要突出有优势、有影响力的历史、文化和生态自然元素;二要高度重视提高文化产品的艺术性,在色彩、结构、工艺细腻程度上达到同行业最高水平,还要在二次创作时注重一次创作作品本身的艺术性和影响力;三要注重时尚、流行元素;四要注重运用各种新技术;五要充分运用地方特色材料,如秸秆、桦树皮、亚麻、玛瑙等;六要与旅游、体育、健康、生态、农业等优势领域相融合。文化产品营销一要达到应有品质;二要注重艺术创作与经营机构合作;三要注重规模效益,克服散、小问题,在合理规模中实现经营效益;四要充分运用现代网络、新媒体营销手段,线上线下相结合;五要定价合理,提高产品性价比;六要突出刻画吸引消费者注意力的独特角度,如特有材质、“非遗”代表作品、工美大师作品等;七要舍得投入精力、人力研究营销。

  陆昊要求,有关部门要引导规范发展、合理纳入统计;系统性、分领域加强培训、交流、学习,提高整体的产品开发和营销能力;尽快建立全省文化产品线上线下营销平台;支持企业引进特殊人才、促进合作;建立鲜明的市场评价导向;在核心竞争领域推出精品;按照产业发展规律推动相关产业融合发展。

  就进一步落实好本次会议要求,张效廉强调,要加快解放思想、转变观念速度,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省政府重大部署上来。要加大文化产品研发和市场营销创新力度,切实提高我省文化产业发展的质量效益。依托黑龙江省丰富独特的人文资源、自然资源,深入实施“互联网+文化+”行动。要加重统筹协调共赢合作的强度,推动黑龙江省文化产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记者 王坤 孙佳薇)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