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余万平方米“书城”将落户哈尔滨松北区

2017-08-08 16:09:22|来源:生活报|编辑:吕岩|责编:杜娜

  为充分展现哈尔滨与深圳文化产业合作成果,促进哈尔滨市文化产业快速发展,7日,哈尔滨市举办了深圳哈尔滨对口合作第二批文化产业项目签约会和深圳文交所与哈尔滨文化企业“文化四板”对接培训交流会。会上签订了深哈两市宣传文化领域对口合作框架协议,举行哈尔滨书城、深圳文交所哈尔滨运营中心等7个深哈文化产业合作项目。

  据介绍,哈尔滨书城文化综合体项目将按照“书城+”复合型发展模式,在哈尔滨松北区建设十余万平方米集阅读文化、创意生活、艺文体验、展演展示、休闲交流于一体的哈尔滨书城文化综合体项目;哈尔滨中心书城项目将引进深圳书城先进模式,升级改造哈尔滨话剧院,形成“书城+剧院”的模式,打造城市传统中心区新的文化地标;雅昌文化集团流动美术馆走进哈尔滨战略合作项目,在哈尔滨市全面推广流动美术馆进学校、社区等活动。(记者 刘莹)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