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开展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

2017-07-18 10:42:30|来源:黑龙江日报|编辑:吕岩|责编:杜娜

  原标题:我省开展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

  记者从7月17日召开的黑龙江省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电视电话会议上获悉,黑龙江省将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为期半年的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

  黑龙江副省长毕宝文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黑龙江省虽然消防安全形势总体平稳,但高层建筑是群死群伤火灾的“隐患区”“重灾区”。目前,黑龙江省现有高层建筑5535幢,其中100米以上超高层建筑98幢,其中哈尔滨、牡丹江、大庆市数量相对较大。黑龙江省高层建筑总量虽然处于全国后位,但消防投入严重不足,安全隐患突出。

  会议要求,要深刻吸取伦敦“6·14”高层公寓火灾教训,在全省范围内部署开展为期半年的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全力维护黑龙江省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要明确任务要求,从严从实从细推进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要抓好源头管控,解决突出问题,规范日常管理,注重科技运用,创新治理模式。要严格落实责任,切实加强对综合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要全力做好当前夏季消防检查工作和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记者 孙佳薇)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