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香坊区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谊会成立大会顺利召开

2017-07-04 11:24:32|来源:国际在线|编辑:吕岩|责编:张曦晛

图片默认标题_fororder_图片1

哈尔滨市香坊区召开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谊会成立大会 吕岩 摄
 
  国际在线黑龙江频道报道(吕丹丹):近日,哈尔滨香坊区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谊会(简称新联会)成立大会在哈尔滨香坊区行政中心二楼会议室召开。

  哈尔滨市委常委、统战部长曲磊,哈尔滨市委统战部副部长周建敏,哈尔滨市委统战部党外知识分子处处长汤秋云,哈尔滨香坊区委书记李四川,区人大主任刘若辉,区政协主席佟亮,区委副书记吕战生,区委常委、宣传部部长白重石,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曹清亮,区委常委、统战部部长刘蕊等人出席会议。会议听取了区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谊会筹备情况的说明,通过了区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谊会章程和选举办法,选举产生了区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谊会领导班子。

  新的社会阶层人士是改革开放以来,伴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而逐步成长起来的一个新的、巨大的社会群体,无论是从人数还是从实力上看,这个群体都已经成为中国经济和社会发展举足轻重的力量。因此最大限度地把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团结在党的周围,为他们搭建参与社会事务管理和参政议政平台,引导他们更好地维护稳定和谐大局,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已成为当前统一战线工作新的着力点。为了更好地团结凝聚这股新兴力量,引导、帮助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健康成长,香坊区委统战部立足区情,在哈尔滨市委统战部的指导下,在香坊区委的大力支持下,在全区开展了广泛的调查摸底和细致的走访沟通,通过层层推荐及多方征求意见,建立了香坊区新的社会阶层代表人士数据库,并经区委批准、民政登记备案,搭建了香坊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谊会组织框架,从而为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提供了崭新的平台。

  哈尔滨香坊区新联会是由新的社会阶层代表人士组成的具有统战性、联谊性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是联系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的桥梁和纽带,是开展香坊区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的载体,是新的社会阶层人士之家。新的社会基层人士通过在新联会的学习交流、创业创新、建言献策,广泛凝聚共识,服务大局发展,进一步加强政府与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的交流联系。新联会的成立标志着香坊区初步实现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的有效覆盖,也在巩固和壮大新世纪新阶段统一战线工作同时,鼓励和引导新的社会阶层人士为香坊区的经济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党建带会建 筑巢引金凤

  哈尔滨香坊区委统战部按照“双建”的要求,在成立新联会的同时向香坊区非公有制企业党工委申请成立新联会党委,实行双管双责,实现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双覆盖”,有效整合党组织关系和党员的有效资源,充分发挥了政治引领和先锋模范作用,让新联会成员不忘初心,听党话、跟党走,以党建带会建,目标同向,精准发力,引领新联会组织在党的领导下依法依章开展各项活动,推进新联会及会员企业的健康发展,让党的声音不断在新联会和会员企业中广泛传递。新联会党委的成立,在令新联会党组织的凝聚力和影响力得到进一步增强的同时,也增强了新联会会员投身“四区”建设发展进程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新联会成立大会上,香坊区区委常委、副区长曹清亮代表香坊区政府分别与军安兴唐(北京)投资有限公司签订投资3.8亿元的年产千吨生物发酵天然产物项目;与黑龙江助跑经贸有限公司签订投资额为2.6亿元的智慧轮胎项目;与哈尔滨润德食品有限公司签订投资额为1亿元的海产品加工项目,现场招商引资的成功,形成了新联会和会员企业互利共赢的良好局面。

  创办新基地 激发新活力

  配备最强的干部做统战工作,整合最优的资源促统战工作,构筑最和谐的平台做统战工作,持续加大对统战工作的支持,是哈尔滨香坊区社会各界对统战工作的最大鼓励。依托香坊智慧统战综合管理平台构架的新联会模块,6月28日新联会成立伊始为维权服务基地、传媒研讨基地举行揭牌仪式。维权服务基地即可为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维护合法权益,反映他们的意见和诉求,也可为地区百姓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和帮助,让他们时刻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关怀。传媒研讨基地本着开放、包容、共享的理念,发挥新媒体网络和互联网的优势,打造媒体舆论引导矩阵,并将其作为研究互联网发展、新媒体发展、社会意识形态和网络舆情等前沿领域问题的平台,通过网络人士之间的交流合作,把研讨成果与具体实践相结合,将线上的虚拟空间做实,提升线下的互动性,培育和释放更多“正能量”,使统战新领域充满张力。

  深入学习、践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广大新的社会阶层人士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使命。伟大的时代呼唤伟大的精神,香坊新联会的成立,将在全社会树立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的良好精神风貌,通过唱响主旋律、弘扬正能量、倡导社会道德、增强文化自信,不断助推香坊区各项事业蓬勃发展!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