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兴实体经济必须突出重点

2017-04-25 10:00:16|来源:黑龙江日报|编辑:吕丹丹|责编:张曦晛

  2016年底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要“着力振兴实体经济”,强调“脱虚向实”,这足以体现出中央对于实体经济振兴的重视程度。从黑龙江省来看,无论是经济工作会议还是《政府工作报告》都前所未有地强调振兴实体经济,特别关注了实体经济的制造业问题。

  但是由于实体经济收益率相对较低,不确定性较高,回报周期较长等特点,实体经济的振兴问题历来都是经济工作的难点,特别是目前黑龙江省经济正处在调整时期,在有限资源的条件下,振兴实体经济难度就越发明显。为此,黑龙江省应该在振兴实体经济的过程中,更加注重有效选择,避免过于宏观、避免摊子铺的过大,做到有所为,有所舍,突出重点,逐步提升我省实体经济的竞争力。

  一、产业选择应突出“新”

  振兴实体经济的关键在于产业项目,只有产业项目做好了、做强了,才能带动实体经济发展。所以,振兴黑龙江省实体经济的首要任务应该是有效选择产业!今年,我国正处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深化之年,深化创新驱动仍然是我国今年和未来一个阶段的经济工作重点。为此,黑龙江省在选择重点产业时,应该着眼于那些发展速度快,能迅速引入技术创新,对一定阶段的技术进步具有溢出效应的新产业。只有这样的产业才能对实体经济发展具有更强的带动作用,所以,振兴龙江实体经济的产业选择说到底就是要突出“新”!

  这个“新”的来源主要有两个渠道:

  一是“无中生有”,也就是引入或创造全新的、黑龙江省以往是空白的一些具有溢出效应的新产业,从事新产品的开发和利用。根据统计,我国产品的品种还不及发达国家的一半,这也就意味着我国产业发展的潜力巨大,很多新兴的产业仍然没有被我们开发出来,黑龙江省应该在这些领域做出新的选择。虽然这种产业选择难度较大,风险较高,成功率也相对较低,但是这种产业的有效选择可以在最大程度上直接获得产业竞争力。

  二是升级已有产业。有效重构现有产业,通过加入新元素,也可以实现外溢效应。黑龙江省制造业有发展基础,这是其他地区难以一时获取的优势。但是由于传统制造业与现代需求结构之间存在匹配差异,我们的优势并没有完全发挥出来。因此,可以通过特定优势产业与新理念、新技术、新业态、新商业模式的相互融合,有效对接现代需求新变化,这本身也是一种了不起的创新。比如,黑龙江省制造业就可以与“绿色发展理念”融合,注重发展绿色制造产业。按照国家规划,我国到2020年绿色制造产业规模将达到10万亿元,这其实给黑龙江在新能源装备、新能源汽车、节能环保等产业提供了前所未有的机遇。再比如,随着我国人工成本的上升和企业提高效率、产品品质的需求,企业对工业机器人的需求快速增长。黑龙江省历来在工业机器人产业具有优势,我们完全可以依托哈工大的知识优势、黑龙江省加工企业的加工优势,通过融入新技术和新商业模式,实现与市场的更好对接,创造该产业的全新优势。

  当然,产业选择突出“新”就必然要淘汰“旧”。对于振兴实体经济而言,“旧”产业的存在会成为“新”产业形成优势的阻力,挤占“新”产业优势资源和形成的空间。所以,那些落后的、长期效益不佳的、难以满足新需求的传统产业必须坚决淘汰。避免“求全贪大”,最终丧失依靠发展新产业提振实体经济历史性机遇。

  二、企业选择应突出“强”

  作为现代市场经济的主体,企业不仅仅可以成为资源配置过程中的重要环节,更是实体经济内生动力增强的关键。黑龙江振兴实体经济必须更好地依靠企业的力量。毫不夸张地说,黑龙江省企业的每一个进步与发展,都会集中表现在实体经济内生动力改善方面。为了能够更快地实现振兴实体经济,政府要助力做强某些企业,根据产业发展需要有选择地扶持重点企业的发展。

  首先,政府应选择具有示范性的企业作为扶持对象。政府选择的扶持对象,不应局限于其所有制形式,关键要看企业是否具有示范性效应。依靠重点企业、龙头企业的示范性作用可以带动本地区的产业发展和结构调整方向,推动实体经济的发展速度。对于不能产生外溢作用的僵尸企业,应该顺从市场规律,应敢于面对市场出清,加速优质资源向优质企业配置的步伐。

  其次,政府应重点选择中小企业作为扶持对象。虽然中小企业的经营以及管理正规性仍然无法与大型企业相比,但是,这些中小企业却是实体经济最为活跃的部分。从德国实业兴国战略中可以看到,虽然大众、西门子等大企业对德国实体经济起到了重要作用,但是在全德国300多万家的企业中,更多的行业佼佼者是中小企业,德国政府也历来把扶持中小企业作为其发展实体经济的重要手段,在2009年到2011年的国际金融危机刺激计划中,投资和清算基金的75%都投向了员工人数少于50人的小型企业。这不仅仅激活了实体经济的创新动力,也为社会就业等方面提供了稳定系统,减少了改革和创新的社会阻力。

  三、政策选择应突出“准”

  政府的相关政策历来是振兴实体经济的重要保障,黑龙江已经出台了很多支持实体经济的政策,但这些政策要在执行之中突出精准性。目前,振兴龙江实体经济急需做好两个方面的精准政策落实。

  一是人才激励政策应有选择性地实施。应根据科技人员、大学生、农民、城镇转移就业职工各自的创业需求特点更加精准地进行激励。对于科技人员,剥离体制内福利和给予创业奖励就会比较奏效;对于大学生,树立正确的就业理念和必要的补贴更为有效;对于农民和城镇转移就业职工补贴也许才是办法。

  二是有重点地选择促进虚拟经济与实体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实体经济固然是兴国之本,但不应该因为发展实体经济而偏废虚拟经济的作用。在有效控制虚拟经济发展速度和规模前提下,促进虚拟经济与实体经济的协调发展,对于更好地发展实体经济具有重要的积极作用。我省应该打通互联网的虚拟世界与现实空间的联系通道,更多地鼓励新业态、新商业模式与现有传统产业的融合政策。鼓励实体经济企业在经营管理中更加广泛地使用互联网,降低企业的交易费用。2017年2月,黑龙江省政府印发了《黑龙江省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实施细则》,强调了降低融资成本,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理念。

  在目前黑龙江省实体经济收益率较低情况下,通过金融创新,我们完全有可能引导金融资本进入实体经济,服务实体经济。债权质押、股权质押可以用于解决企业融资抵押品不足问题,新三板、PPP模式可以解决企业融资方式单一问题,信托贷款、委托贷款可以解决贷款渠道单一问题。关键的问题在于,政策的引导方向,侧重点应该放在引导金融机构进行金融创新。只有通过金融创新,才能顺应金融资本的特点,金融资本也才有可能进入到实体经济。(记者 史彦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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