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黑龙江省内贸货物跨境运输

2017-04-13 08:42:33|来源:黑龙江日报|编辑:吕丹丹|责编:张曦晛

原标题:国家质检总局:支持黑龙江省内贸货物跨境运输

  近日,国家质检总局发布《质检总局关于黑龙江省拓展内贸货物经俄罗斯过境运至我国沿海口岸检验检疫相关事宜的公告》,允许将玉米酒糟粕、玉米胚芽粕和玉米淀粉纳入黑龙江省内贸货物跨境运输范围,并可按跨境国要求、依企业自愿申请对跨境运输的货物实施检疫并出具检疫证书,并在现有基础上,增加南沙港、盐田港、蛇口港、福州港、湛江港、厦门港、太仓港为黑龙江省内贸货物跨境运输进境口岸,增加俄罗斯拉夫扬卡港为中转口岸。

  内贸货物跨境运输,是指国内贸易货物由我国关境内一口岸起运,通过境外运至我国关境内另一口岸的运输方式。受益于这一运输方式,检验检疫部门凭工作联系单即可对内贸跨境运输货物实施免检,简化了企业货物出境手续,大大提高通关效率。(记者 曲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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