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交易资金监管覆盖面达85%

2017-04-06 14:30:43|来源:哈尔滨新闻网|编辑:吕岩|责编:董建雄

  中介跑路、过户遇阻、卖家毁约……随着二手房交易量不断增加,交易资金的风险问题也日益凸显。去年5月,哈尔滨市出台二手房交易新规:对二手房交易实行网签,并与之前实行的《哈尔滨市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进行“挂钩”,通过政府免费监管的方式来保障交易资金的安全,以避免二手房交易中出现的交易资金风险。

  记者从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获悉,新规施行近一年来,全市二手房交易资金监管覆盖面已达85%,市民投诉量也下降近30%。

房产中介托管交易资金藏风险

  前不久,张先生通过某房产中介公司与孙女士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房产中介公司代收了定金及首付款10万元。当张先生在约定日前往房产交易所办理过户登记时,中介负责人却没有现身,手机也已停机。当张先生来到中介公司时,已经人去楼空。

  张先生认为,中介是以孙女士委托人身份出现的,所以这笔损失应该由卖家承担,他坚持要支付剩余房款将房屋过户。而孙女士认为,中介根本没有将10万元钱交给自己,不同意补齐房款继续过户。双方各执一词,都坚持自己的观点,最终还是通过仲裁解决争端。

  市住房局相关部门表示,以往,市民在买卖二手房时有两种交易形式,一是买卖双方自行交易,二是将交易资金交由中介托管。在选择第二种形式时,买方将定金、首付款等交易资金交给中介托管,交易环节完成后,中介再将资金转给卖方。

  由于中介托管,不同程度出现了房地产经纪机构占压、挪用交易资金等现象。《办法》对此明确规定,房地产经纪机构居间或者代理存量房交易的,应当实行资金监管。

“网签+资金监管”避免交易风险

  存量房交易过程中存在一些交易风险,其中房屋交易资金被侵占、挪用等问题最突出。据市房屋交易资金监管中心介绍,为保证市民在存量房即二手房交易时资金的安全,根据2012年实行的《办法》,哈市首次对存量房交易资金实行全额无偿监管,并在监管期间计算利息。市民在购买二手房时,买卖双方达成购买意向后,可到房地产交易部门进行网签买卖合同和签订资金监管协议。可以把购房款存入政府指定的银行里,交易完成后划转资金,从而保障买卖双方的资金安全。

  另据介绍,为进一步保证二手房交易的安全,哈市于去年全面开始实行二手房交易网上签约,一方面可以使交易房源是否存在争议一目了然;另一方面,双方一旦登记网签合同信息,这一合同将成为该房屋的唯一合同,除非该房屋的合同交易完成或是双方自动解除合同,否则房主不能同其他购房者再签合同。同时,还将二手房网上签约与资金监管进行全面“挂钩”,如果未按规定缴存购房资金将无法进行网签及资金监管。待买方全额缴存交易资金后,方可签订存量房买卖合同。进入资金监管专户上的资金,还将按期得到利息。待房屋产权办完后,购房资金即可划入卖房者手中。

  “再也不用担心买房被骗了。房子是不是能买卖输入网签系统就能看见,而且买房的钱还能先放在政府指定的资金监管专户上,钱齐了,大家一手交钱一手交房都放心。”准备办理房屋交易的市民李先生高兴地告诉记者。

  据统计,截至目前,全市二手房交易资金监管覆盖面已达85%以上,有效保障了哈市二手房交易的安全,市民投诉量大幅下降近30%。(记者 刘束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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