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昊:今夏黑龙江旅游产品推出四类十大主题

2017-03-31 12:30:42|来源:黑龙江日报|编辑:董健雄|责编:董健雄

  陆昊在黑龙江省夏季旅游产品供给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强调

  27日上午,黑龙江省夏季旅游产品供给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召开。黑龙江省委副书记、省长陆昊出席会议并讲话,进一步总结推动黑龙江省旅游业发展工作情况,分析全国旅游业发展新趋势和激烈竞争,对黑龙江省夏季旅游产品供给工作进行部署。

  副省长孙东生主持会议,省旅游发展委、省民政厅负责同志分别介绍了全省旅游工作和健康养老产业发展情况。会上还播放了兄弟省市旅游营销推介片,供与会人员学习借鉴。

  陆昊强调,近年来,我们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去年对我省两次重要讲话精神,落实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重大战略部署,在研究和把握消费对国内经济增长贡献率大幅提升,人均GDP达到5000美元后健康性、时尚性、娱乐性消费支出大幅增加等国内经济新变化和经济发展趋势的基础上,在既有国内总需求增长空间、又有龙江鲜明供给优势的领域持续发力,依托夏季整体生态优势和冬季冰雪资源特色,大力推动旅游养老健康体育文化产业融合发展,2014年以来从加强整体性、系统化营销入手,取得明显成效,省外手机漫入我省用户数、省外银行卡在我省交易额连续大幅增长,哈尔滨机场旅客吞吐量已跃居东北地区之首。但我们要看到全国旅游市场在资源、产品、营销、便利性、市场秩序等方面的激烈竞争,看到我们在高品质旅游产品供给、新媒体营销、市场秩序规范等方面的差距和不足,清醒认识到保持旅游业良好发展势头不必然,不能有丝毫的懈怠和自满,必须采取务实有效措施,强化营销特别是新媒体营销,加强市场监管,持续促进全省旅游养老健康体育文化产业融合发展。

  陆昊强调,做好今年夏季旅游产品供给工作,一要打造四类代表龙江旅游整体水准、在全国有影响力和竞争力的旅游产品。第一类是充分展示龙江森林、湿地等自然景观的观光类产品,如镜泊湖、五大连池、漠河、伊春国家森林公园以及哈尔滨松江湿地、扎龙湿地、千鸟湖湿地、雁窝岛湿地等。第二类是依托自然景观和生态条件的体验参与式产品,如黑龙江马拉松系列赛、松花江赛艇、摩托艇、森林穿越、山地自行车以及伊春桃山狩猎场、鹤岗射击场、漂流、温泉等。第三类是基于森林生态形成的避暑养生功能性产品,如漠河北极村张仲景养生院以及全省若干“南病北治”康养基地。第四类是休闲类产品,作为全域旅游的重要要素,如果戈里书店、老会堂音乐书吧、哈尔滨记忆餐厅等。

  我省目前观光类旅游产品富有特点和竞争力,供给充分,当前要大力补充体验参与、避暑养生、休闲类旅游产品,并将各类产品有机组合,特别要注重在观光类产品中叠加体验参与、避暑养生、休闲等功能,使多重产品组合更有竞争力。二要刻画鲜明主题。今年夏季要推出10类主题旅游产品:一是森林主题,集成观光、休闲、避暑养生功能。二是湿地主题。在加强湿地保护同时,依托即将投入运行的五大连池机场、建三江湿地机场打造湿地旅游精品。三是避暑养生主题。民政、卫生部门要推出将龙江良好生态条件转化为候鸟式避暑养生养老的旅游产品示范项目。四是自驾游主题,通过全省4300多公里高标准高速公路网拓展各景区自驾游。五是出境游主题,在继续做好黑河市与俄罗斯布拉戈维申斯克市、抚远市与哈巴罗夫斯克市、绥芬河市与符拉迪沃斯托克市过境游的同时,拓展萨哈林、贝加尔湖等俄远东和中部地区的出境游。六是观光农业主题,既可以看到我们农业大省富有视觉震撼力的现代农业景色,还要与高品质农产品的点对点营销、定制营销、全生产过程展示性营销等新营销模式相结合,让通过超市、互联网购买食用过我省绿色生态农产品的游客更有亲切感。七是体育类主题。借助凉爽气候既要集中推出一批高水平体育赛事活动,还要开发适合游客参与的专业与非专业相结合的体育类旅游产品。八是在龙江多年良好生态保护背景下,推出以东北虎、黑熊、丹顶鹤、湿地观鸟等为特色的动物主题旅游。九是音乐主题,结合哈尔滨“音乐之城”建设,依托新建成的哈尔滨大剧院、音乐厅、哈尔滨音乐学院以及老会堂音乐厅组织系列化、常态化、高水准演出活动。十是建筑主题,围绕哈尔滨400多栋巴洛克风格、折衷主义风格、新艺术运动风格的历史保护建筑吸引建筑爱好者。三要强化营销,在做好传统主流媒体营销的同时,更加重视微信、互联网等新媒体营销。重点景区景点要制作有视觉冲击力、画面配乐有艺术美感、卖点突出的短视频,借助互联网特别是微信公众号、朋友圈传播,扩大影响力。四要加强旅游市场监管。加强综合治理,发现问题旗帜鲜明,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共同维护龙江旅游的品牌和形象。

  中省直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在哈旅行社、旅游景区负责人,健康养老企业代表,旅游院校学生和导游代表在哈尔滨主会场;各市地县政府主要负责人、分管旅游工作负责人,有关单位代表;省森工、农垦系统有关负责人在各地分会场参加会议。(记者 蒋国华)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